理论教育 珍贵动物及制品价值认定解析

珍贵动物及制品价值认定解析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有关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价值的认定则较为复杂,总体上说,有关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价值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而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内容。关于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价值标准,按照该种动物资源保护费的8倍执行。

珍贵动物及制品价值认定解析

有关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立案及量刑标准关键是数量或价值,有关数量较易确定,即确认其是否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附表中规定的数量标准即可。而有关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价值的认定则较为复杂,总体上说,有关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价值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而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内容。

根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的规定,野生动物整体的价值,按照《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所列该种野生动物的基准价值乘以相应的倍数核算。具体方法是:(1)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价值,按照所列野生动物基准价值的10倍核算;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价值,按照所列野生动物基准价值的5倍核算;(2)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的价值,按照所列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核算。两栖类野生动物的卵、蛋的价值,按照该种野生动物整体价值的千分之一核算;爬行类野生动物的卵、蛋的价值,按照该种野生动物整体价值的十分之一核算;鸟类野生动物的卵、蛋的价值,按照该种野生动物整体价值的二分之一核算。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由核算其价值的执法机关或者评估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算,但不能超过该种野生动物的整体价值。但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野生动物标本和其他特殊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核算另有规定的除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有实际交易价格的,且实际交易价格高于按照本方法评估的价值的,按照实际交易价格执行。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价值,按照同种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百分之五十执行。人工繁育的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价值,按照同种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百分之二十五执行。

关于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价值标准,按照该种动物资源保护费的8倍执行。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价值标准,按照该种动物资源保护费的6倍执行。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价值标准,按照该种动物资源保护费的4倍执行。水生野生动物产品的价值标准如下:(1)水生野生动物标本的价值标准按照该种动物价值标准的100%执行。(2)水生野生动物的特殊利用部分和主要部分,其价值标准按照该种动物价值标准的80%执行。(3)前述两种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产品的价值标准,有交易价格的,按照该产品的交易价格执行;没有交易价格的,按照该种动物价值标准的5%~20%核定执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价值标准,国内已有规定的按国内规定执行;国内没有规定的,参照国内同等保护级别的同属或同科保护动物的价值标准从高执行。(www.daowen.com)

有关象牙价值的认定来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相关文件规定。2001年6月13日《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中涉及走私的象牙及其制品价值标准的通知》规定,“现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走私的象牙及其制品的价值标准规定如下:一根未加工象牙的价值为25万元;由整根雕刻而成的一件象牙制品,应视为一根象牙,其价值为25万元;由一根象牙切割成数段象牙块或者雕刻成数件象牙制品的,这些象牙块或者象牙制品总合,也应视为一根象牙,其价值为25万元;对于无法确定是否属一根象牙切割或者雕刻成的象牙块或象牙制品,应根据其重量来核定,单价为41667元/千克。按上述价值标准核定的象牙及其制品价格低于实际销售价的按实际销售价格执行”。

有关犀牛角价值的认定标准,根据2002年5月18日《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犀牛角价值标准的通知》规定,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犀牛角的价值标准确定为:每千克犀牛角的价值为25万元,实际交易价高于上述价值的按实际交易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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