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2020年进出口通关法律实务解读及专项业务咨询

2020年进出口通关法律实务解读及专项业务咨询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带动了防疫物资出口的快速增长,企业出口通关需求旺盛。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关于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的公告》,明确“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还列明了其他附件。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快速调整,广大企业极度不适应,企业的进出口行为处于不稳定状态,违法风险高悬。这是一类典型的专项咨询业务,突发性强,问题集中。

2020年进出口通关法律实务解读及专项业务咨询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带动了防疫物资出口的快速增长,企业出口通关需求旺盛。但基于国内国际形势的要求,国家逐步强化了防疫物资的出口监管,发布了《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要求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关于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的公告》,明确“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还列明了其他附件。同时实践中海关等部门的监管措施也前所未有地严格,相应地也查处了一批案件。

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快速调整,广大企业极度不适应,企业的进出口行为处于不稳定状态,违法风险高悬。为解决企业防疫物资出口合规问题,寻求合法高效的出口方式,企业需要专业人士意见。

这是一类典型的专项咨询业务,突发性强,问题集中。企业较为关注此领域中宽泛的风险和问题。类似的问题还有企业对跨境电商问题的咨询,企业对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的咨询等。

律师在这些突发事件来临时也是首次面临此类具体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处理咨询事项。

首先,要对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做快速而准确的解读。这些政策文件由于匆忙出台,难免存在不完善或矛盾之处,有可能被随后的文件覆盖,或在执行中有所改变。这就需要专业律师不仅要研究政策文件本身,还要了解文件出台的背景、目的,了解现场执法人员的认知和态度。(www.daowen.com)

其次,要对实践中的问题做详细的梳理,如高发的问题、疑难的问题有哪些,基本的症结是什么,风险在哪里。比如,防疫物资出口声明问题,就要明确出口发货人出具声明的基础是什么,执法部门接受何种声明,声明后的法律风险在哪里等。

再次,对企业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解决。比如,能否加贴CE或FDA标识。这些具体问题的解答要做到准确明确、不含糊。

最后,还要定期整理相关的政策文件、被海关查处的案例等资料向企业通报,为企业的综合决策提供参考。

如果企业有需要,还要出具汇总性的报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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