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失信企业管理措施及高级认证企业暂停

失信企业管理措施及高级认证企业暂停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失信企业适用的管理措施进出口货物查验率80%以上;经营加工贸易业务的,全额提供担保;提高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高级认证企业涉嫌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行政立案调查的,海关可以暂停适用高级认证企业管理措施。

失信企业管理措施及高级认证企业暂停

对于不同级别的企业,海关实行不同的管理措施。对于高级认证企业会有一定的便利及优待措施,对于失信企业会有更严厉的监管措施。而其他企业则实行常规管理,没有特殊的管理措施。

(一)高级认证企业的管理措施

(1)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低于实施常规管理措施企业平均查验率的2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总署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出口货物原产地调查平均抽查比例在企业平均抽查比例的20%以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总署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及相关业务手续;

(4)优先向其他国家(地区)推荐农产品、食品等出口企业的注册;

(5)可以向海关申请免除担保;

(6)减少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

(7)可以在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之前向海关申报;

(8)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

(9)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通关便利措施;

(10)国家有关部门实施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11)因不可抗力中断国际贸易恢复后优先通关;(www.daowen.com)

(12)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其中AEO互认可以说是高级认证企业所享受的最便捷的措施。所谓AEO互认是指AEO企业的货物在互认国家和地区通关可以享受便利化待遇能有效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

(二)失信企业适用的管理措施

(1)进出口货物查验率80%以上;

(2)经营加工贸易业务的,全额提供担保;

(3)提高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

(4)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三)管理措施的中止

高级认证企业涉嫌违反与海关管理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被刑事立案的,海关应当暂停适用高级认证企业管理措施。

高级认证企业涉嫌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行政立案调查的,海关可以暂停适用高级认证企业管理措施。

高级认证企业存在财务风险,或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或者存在其他无法足额保障税款缴纳风险的,海关可以暂停适用“高级认证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免除担保”的管理措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