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不断演化。1978年出现了全国首批海外来料加工企业,并设计出第一份加工贸易纸质登记手册。2001年底,出现了第一家海关总署标准模式联网监管的企业,电子化监管逐步替代了纸本手册监管。2019年1月15日,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正式上线,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办理加工贸易业务,实现业务流程全程无纸化。
加工贸易的管理手段、管理形式在变,但其内涵却相对固定。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统称为料件),经过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海关对加工贸易下的进口料件和成品实施保税监管,保税货物是“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的货物,企业无需缴纳料件进口的关税、增值税,成品出口时,企业无需缴纳出口关税。保税货物的监管时限为自进境起,到原货物退运或加工成品复运出境并由海关核销结案,或向海关补办正式进口的补证、纳税手续止。
在加工贸易中,保税监管的对象除进口料件外,还包括不作价设备。不作价设备是指与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境外厂商,免费向经营单位提供的加工生产所需设备。不作价设备在进口时,海关予以免征进口关税验放,但不免征进口增值税。
归纳起来,加工贸易有以下特点:(www.daowen.com)
一是加工贸易货物进口必需事先在海关设立手册或账册;
二是加工贸易货物进口时无需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三是加工贸易货物在境内经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若保税加工货物转内销,须经批准并交验进口许可证件,缴纳进口税费;
四是加工贸易货物一般须复运出境,成品出口时除另有规定外无需缴纳关税、提交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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