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作文中所写内容是必要的,也需要有详略轻重。平均用力,力有不逮;重点不彰,意思不明。
由于表达对象、占有材料、思想情感等有差异,不同习作的表达重点自然也不相同。怎样抓重点,我们无法给学生提供一个可以套用的公式,即便弄出一个公式来,恐怕也是弊大于利,会束缚学生思维,捆绑学生手脚。所以,我们要针对具体习作作适当的引导点拨,在“流水账”里抓重点,做文章。
一个孩子写了《我的同桌是个热心人》,写了同桌热心的几件事:每天放学,他要等到最后一个同学离开,关掉教室里所有的灯后才走;发现教室或公共区域一片垃圾,他都赶快捡起来放进垃圾桶;同学做作业遇到困难,他都热情辅导;“我”成绩差,刚从农村转到城里读书,害怕回答问题,他鼓励和帮助我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这些事情都表现了同桌的热心,可是,因为平均用力,没有重点,感觉内容不具体。
我把这篇习作拿出来讨论,首先问作者本人,哪件事给你印象最深刻,他回答“热心帮助我的事”。然后,我问全班同学,觉得哪件事需要重点写,多数同学都觉得前面几件事不可缺,而帮助同桌这件事好像更有故事,也更特别一些,应该作为重点。于是,针对同桌对“我”的帮助这件事,就如何写具体展开讨论,先由作者本人说是怎样“热心”帮助的,然后全班同学一起出主意,怎么把这“热心”表达出来。
原文是这样写的:“最让我感动的是他热心帮助我。刚转学来的时候,因为成绩差,又和大家不熟,老师提问时,我害怕举手,他鼓励我。后来,他和我一起讨论老师提出的问题,却让我举手回答。慢慢地,我就不怕了,成绩也一天天好起来。”
全班讨论后,这个同学进行了修改,把同学对自己的帮助写成了两件事,并注意了细节描写:第一次面对老师提问,想回答但又害怕,写了自己的动作和心理活动,同桌一个劲地鼓励“我”的语言和动作,以及最终还是没有回答问题,内心的惭愧和同桌的安慰;第二次,老师提出问题后,让同桌交流后回答,我们对讨论结果很有信心,但是,“我”的同桌却不由分说地要“我”举手,还推起“我”的手肘,然后,还写了老师对“我”的回答的赞赏,以及自己对同桌感激的心情。(www.daowen.com)
修改后的习作焕然一新,在全班宣读,并张贴在学校“习作天地”展示栏。全班同学也都从这次讨论和修改中得到了启发。
经常进行这样的点拨,可以强化学生抓重点的意识,并在不断的实践中,逐渐习得抓住重点表达的能力。
虽然我们都力求为学生自由表达提供更大的空间,努力让学生习作少一些限制,但是,就当前小学作文教学实际而言,课内作文通常都有一个或明或暗、或精密或粗放的训练序列。出于训练的需要,也出于应试教育的无奈,学生常常要按照命题要求作文。
无论命题多么注重让学生“乐于动笔,易于表达”,都会比自由作文多一些要求,或者说增加一些限制。因此,在指导学生思考和确定表达重点时,除了要引导他们像自由作文时一样,抓住最能表达自己思想情感、最能表现文章主题的部分,还要把从“题目”中读出的重点写具体。如果题目要求的重点没有具体表现出来,就不仅仅是“流水账”的问题,还可能被判为“糊涂账”了。
比如,很多教师都曾经要求学生写《童年趣事》。要写事,而且是写童年的事,这不是问题,关键是题目规定了不仅要写童年的事,还必须有“趣”,无疑,要引导他们重点具体写出“趣”来。我们也曾经要求学生写美丽的家乡,这是半命题作文,也有“美丽”的限定,在确定表现的对象后,要将对象蕴含的美丽作为重点具体写出来。相对复杂的是那种在记事基础上写获得的启示的文章,比如以“难忘的一次”为题作文,把“第一次”的经历写清楚,还要写出在经历‘第一次’之后获得的启示。启示来自写人记事,是从人物的表现和具体事件中自然而然得出的,因此,那些有助于表现事件的启示的节点,也成为写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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