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标准指出:“本标准通过所附的‘语法修辞知识要点’对相关内容略加展开,大致规定教学中点拨的范围和难度;这一部分提到有关的名称,则便于教师在引导学生认识语言现象和问题时称说。”前些年对语文知识教学的批评,导致很多教师连词的类别、短语结构、单句成分、复句类型及常见修辞格的名称都不敢说了。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刻意避讳该明明白白说出的名称,在引导启发时,语言繁复或缠杂不清,就会导致师生的语言系统不能对接,教师指导和点拨费力,学生理解有滞,语法、修辞知识对培养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有的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比如,一位教师注意到了语气词、叹词对习作中表达具体形象的重要性,在评讲课上,说了半天“咿”、“呀”、“唉”,就是回避说语气词、叹词,教者费劲,听者吃力,效果自然打折。
我们还常常看到教师让学生做如下类型的填空练习:
光彩夺目的( ) 弯弯曲曲地( ) 鲜花开得( )
在做过这样的练习后,教师一般都只归纳“光彩夺目”能用来形容什么,“弯弯曲曲”通常指什么状态,鲜花盛开的样子通常怎么写,不敢提定语、状语、补语的名称,更不提其对具体表达的作用。当看到学生作文中的句子只有主语、谓语、宾语等主干成分,表达的意思笼统时,“加上必要的定语、状语、补语”这种话都只能绕来绕去,说得不清不楚。
再如,教师常常会挑出下列句子(或加点的文字),让学生体会、讨论、回答其表达效果:(www.daowen.com)
(1)雨来浑身光溜溜的像条小泥鳅,怎么也抓不住。
(2)走进这片树林,鸟儿呼唤我的名字,露珠与我交换眼神。
(3)漓江的水真静啊,静得让你感觉不到它在流动;漓江的水真清啊,清得可以看见江底的沙石;漓江的水真绿啊,绿得仿佛那是一块无瑕的翡翠。
对第1、2句,引导或解读的重点通常在“把一个事物比作另一个事物,把动植物当成人来写,特点更突出了,内容更形象生动了”,对第3句,则大致理解到“用一组相对的句式描写一个事物,语言形式很美,对事物的描述更丰富了”。比喻、拟人、排比等称谓常常弱弱地说,有的甚至为其隐姓埋名。
所以,应该大声说出这些名称,让教师的“称说”进入学生的语言体系,让语法修辞对表达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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