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租界分布在海河两岸,西岸有英租界、法租界、德租界、日租界等,海河东岸有奥匈租界、意大利租界、俄租界(东区和西区两块)、比利时租界。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签订了中英、中法《北京条约》,天津开埠成为通商口岸。此后两年,英、法首先设立租界。租界的面积不断扩大,甚至超过了老城区。
天津各国租界划分示意图
1.英租界。1860年9月11日中英双方交换了《中英天津条约》批准书并签订《北京条约》,其中规定:“允以天津郡城海口作为通商之埠,凡有英民人等至此居住贸易,均照经准各条所开各口章程,比例划一无别。”同年10月,英国公使卜鲁斯(F.W.A.Bruce)照会直隶总督恒福与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将天津迤南紫竹林至上下园地方划为英租界,占地429亩(约28.6万平方米)。界址为东临海河西岸,南至博目哩道(今彰德道),西至海大道(今大沽路),北至宝士徒道(今营口道)。到1897年3月31日天津英租界向西扩张到墙子河,扩充界有1630亩(约108.7万平方米)。1902年天津美租界(面积仅131亩(约8.7万平方米))并入成为天津英租界的南扩充界。1903年1月14日,天津英租界再度向墙子河以西扩张了3928亩(约261.9万平方米),先后建成街道70多条。至此,英租界东临海河,南沿马场道至佟楼,西至海光寺大道(今西康路),北界宝士徒道与法租界毗邻,共占地6100亩(约406.7万平方米),为天津第一大租界。1945年抗战胜利后,中国政府收复沦陷区的同时开始收回天津英租界,1947年5月完成。
2.美租界。租界设于1862年,界址与英租界毗邻,占地仅有131亩(约8.7万平方米)。因恰值美国南北内战无暇顾及,未能开发,故美租界一直无法获得政府批准。1880年美国领事提出归还,声明放弃在天津的租界,并交由天津海关代管,但清政府并未接收。后来美、英两国政府私相协议,并入英租界为南扩充界。
3.法租界。1861年6月2日,法国公使布尔布隆(A.deBourboulon)与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签订《天津紫竹林法国租地条款》,在英租界北划定法租界,界址为东、北临海河右岸南,西岸西南至海大道(今大沽路),东南与英租界毗邻,占地439亩(约29.3万平方米)。1900年12月,扩张为1380亩(约92万平方米)。法租界划定后即不断朝西南方向扩张,越过墙子河扩张至老西开地区,并在老西开建立起天主堂、主教府、医院和学校。经过不断扩张,法租界共占地2800余亩(约186.7万平方米)。抗战胜利后,中国政府接管了法租界,1946年2月与戴高乐政府签约,确认了收回法租界。
4.德租界。1895年,德国驻华公使绅柯向清廷总理衙门提出照会,借口德国在中日甲午战争中“迫日还辽(东半岛)”有功,向清政府索取租界,要求享受与英、法同等待遇。清政府饬令天津海关道同驻津德国领事商谈划定租界事宜。1895年10月30日,中德签订《天津条约港租界协定》,划定濒临海河地段为德租界,占地1034亩(约68.9万平方米)。1905年扩张至3200亩(约213.3万平方米),并允许德国在天津永久设立租界。德租界东临海河右岸,南至小刘庄外小路(今琼州道),西至海大道(今大沽路),北至开滦胡同(今开封道)与英租界毗邻。此后,德租界又不断向西南方向扩张,共占地4200亩(约280万平方米)。1919年6月28日签订的《凡尔赛和约》确认中国收回两处德租界。及1921年德国政府声明承担《凡尔赛和约》中有关在华租界条款,中国政府正式收回天津德租界,改为天津市特别第一区。(www.daowen.com)
5.日租界。根据《中日通商行船条约》,日本驻天津领事郑永昌于1898年8月29日与天津海关道李岷琛签订《天津日本租界协议书及附属议定书》,划定日本租界:南临法租界,西北与老天津城相望。同年11月4日,又签订《天津日本租界续立条款十三款》,划定海光寺地带为日本租界,占地1667亩(约111.1万平方米)。日租界正式成立时又进行扩张,面积达2150亩(约143.3万平方米)。1945年抗战胜利后,中国政府首先收回天津日租界。
6.俄租界。八国联军入侵天津后,俄国先行强占,与清政府签订《天津租界条款》;1901年5月,天津俄租界正式划定,共占地5474亩(约365万平方米),为天津第二大租界。俄租界分为东、西两区。俄租界西区,位于今天津市河北区,在海河北岸,东至火车站西侧拉普切夫路(原二经路、今天津站西侧),西南至波格拉尼路(今五经路),北至京山铁路;俄租界东区,位于今河东区,自海河转弯处向南迄大直沽(今十五经路),东至京山铁路,西临海河与英、法、美、德租界隔河相望,共占地5474亩。俄国十月革命后,苏俄政府宣布放弃帝俄时代在华的一切特权,包括租界,但是天津俄租界继续由临时政府的白俄领事控制。1920年9月15日,北洋政府交涉署会同天津警察厅接收俄租界,在驻北京公使团干涉下,北京政府同意天津俄租界工部局一切照旧运行,由中国代管。1924年8月6日,新成立的苏联政府正式将租界归还北洋政府,改为天津市特别第三区。
7.意大利租界。1902年6月7日,天津海关道唐绍仪与新任意大利驻华公使嗄里纳(G.Gallina)签订了《天津意国租界章程合同》,在海河北岸划定意大利租界的范围,位置介于天津奥租界与天津俄租界之间,界址为:东北,自意中交界路(今兴隆街)沿京山铁路至俄租界南沿波格拉尼路(今五经路)与俄租界毗邻,西南临海河,西北沿意奥交界路(今北安道)至兴隆街,离天津火车站不远,占地771亩(约51.4万平方米)。1947年中国政府正式将天津意大利租界收回。
8.奥匈租界。俄国、意大利、比利时陆续在天津开辟租界后,奥匈帝国也要求援例设立专管租界。1902年12月27日,奥匈帝国驻天津署理领事贝瑙尔(K.Bernauer)与天津海关道唐绍仪订立了《天津奥国租界章程合同》,划海河东岸临近意租界地带为奥租界。界址为东临京山铁路,南临意奥交界路(今北安道西临海河),北至金钟河(今狮子林大街),占地1030亩(约68.7万平方米)。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1917年8月14日中国政府对奥宣战,中国军警进驻天津奥租界。1919年中国政府正式收回奥租界,改为天津市特别第二区。
9.比利时租界。1902年2月6日,清政府天津道台张莲芬与比利时驻天津代理领事嘎德斯(W.Henri Ketels)签订《天津比国租界合同》。租界位置在俄租界以南,海河与大直沽村之间,直到小孙庄,面积740.5亩(约49.4万平方米)。1929年8月31日,中国与比利时签订交还天津比租界的约章,规定该租界的行政管理权以及所有租界公产,移交中国政府;比租界工部局所负的9.3万两白银(包括利息)由中国政府偿还。1931年3月,正式举行交接典礼,天津比利时租界改为天津市特别第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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