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花园不仅建构、体现了器物美学层面的现代性,也建构、体现了精神文化层面的现代性,即改变了市民传统的消闲观念,影响了市民的消闲方式。
屋顶花园最重要的一个功用就是作为跳舞场,于是跳舞、观舞成为20世纪二三十年代天津市民一种重要的消闲方式。1928年5月26日《北洋画报》刊发的吴秋尘《大华屋顶开跳舞记》记录了前来跳舞之人:“若夫来此跳跳者,看跳跳者,除洋人之脸记不清楚之外,中国人来者,似乎一大半都是去年的诸公诸母。‘别来无恙’,在这个年头,已大不容易。照旧还是‘好花堪折直须折’的精神,依然存在。跳跳蹦蹦,不失其赤子之心,则尤难能可贵。初看跳舞时,曾对于年幼者,发生‘这么点小孩就跳,什么时候跳到老’。对半老太太,发生‘这般年纪,还跳些什么’。”由这段文字可知,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天津,跳舞者的年龄跨度已经很大了。换言之,跳舞已经被不同年龄段的人所接受。去屋顶花园的人,并非都是跳舞的,有很多是观舞之人。如1928年8月11日《北洋画报》所刊斑马《夏夜观舞记》:“余近日颇喜观舞……遂于九钟先就近到春和屋顶,男女甚多,但除音乐场外,不见西人。……旋又数点微雨,前席诸君,多有后移者,已而一轮涌现,景物转妍。……余乃决计再乘兴一探大华之胜。登其楼头,乐声悠扬,中西男妇,起舞者甚伙。……已而摇盘抽彩,余座旁某君,得香槟酒一瓶,章君得糖一大桶。……及十二钟有半,乃又偕赵君返春和。登其绝顶之凉台,放眼一观,则群众熙来攘往,亦正在大摇其彩。……摇彩毕,再舞,二男合舞,与二女合舞者甚多。至一钟有半,则不能舞者,亦上场学步矣。更有于舞群中,双手持一藤椅,登场舞蹈者,亦可谓极舞场之大观矣。”斑马作为《北洋画报》记者,反复往返于春和戏院与大华饭店两个屋顶花园的跳舞场,足以说明观舞也成为一种新的消闲方式。又如笔公《禁舞运动之尾声》中描述观舞之人:“即国民饭店,自设露天跳舞池以来,其沿电车道之墙上,亦‘挂’满‘民众’,偷看妙舞,如蛾附火,如蚁附膻。”为了观舞,不惜跑到墙壁上,足见跳舞、观舞在当时的天津已经成为市民广为接受的一种休闲娱乐方式。
在屋顶花园出现之前,天津已有跳舞场,而且有关跳舞还曾引发一场论战。徐世光、华世奎、赵元礼等十余位旧文人以捍卫传统伦理道德为出发点,联名要求禁舞。但他们的禁舞要求遭到了舆论界反对,如诛心《禁舞运动平议》有云:“至于交际舞,实为公共娱乐之最适当者,不但活动身心,而且众人皆可乐之。……至开口便说“男女授受不亲”,此种初世纪的老腐败的话,居然也搬出来唬人,试问男女果然授受不亲,则人们究竟如何的出来?”在这场论战中,屋顶花园的出现以事实例证支持了反对禁舞的一方。因为屋顶花园位于各个租界内,即便中国当局下禁舞令,也不能作用于此。最终,这场论战以反对禁舞一方胜利为结束。这样一场思想论战,可以看作是传统思想与现代性思想的一次正面交锋,而反对禁舞一方的胜利,则为市民改变思维观念,接受新式的消闲娱乐方式提供了理论依据。于是,屋顶花园所代表的现代性消闲生活方式,更加为津城市民所接受,如1937年6月23日《语美画刊》所刊《屋顶花园》一文云:“在这溽暑将要逼人的天气,打算想法子避免是很容易办到的。不说那海滨避暑、别墅乘凉,单说普通人花上两角大洋便可消受的所在,那末屋顶花园便是应时的好买卖。……从各屋顶看,津市享乐的人士,幸福确是不小。”
屋顶花园代表了一种现代性的消费休闲模式,它的存在改变了市民传统的模式,如“手持芭蕉扇,拿着小机凳,坐在河边上大哼其梆子腔”的休闲方式,使得市民能以较低费用的入场券体验不同于传统的,具有现代性的休闲模式。从这一点而言,屋顶花园改变了津城市民传统的思维观念、休闲模式,建构、体现了精神文化层面的现代性。(www.daowen.com)
【注释】
[1]吴秋尘:《屋顶花园时代》,《北洋画报》,1930年6月14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