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休闲是对时间的一种非生产性消费。瑞典天主教哲学家皮普尔在《休闲:文化的基础》中指出休闲是人的一种思想和精神的态度。人工智能在某些领域岗位逐渐替代人的任务,一方面致使一部分人失业,另一方面也给了我们休闲的时间。下面,本书从劳动和休闲的角度分析人工智能的影响。
(1)物质劳动与休闲
其一,由于人工智能技术在劳动领域中的应用,人越来越从纯粹的物质劳动中解放出来。即便是在劳动时间内,也有间断性休闲的态度。由于智能时代生产过程和管理过程的二位一体、智能化,从而有可能出现如马克思所预见的那样:“劳动表现为不再像以前那样被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相反地,表现为人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本身发生关系。……这里已经不再是工人把改变了形态的自然物作为中间环节放在自己和对象之间;而是工人把……由他改变为工业过程的自然过程作为媒介放在自己和被他支配的无机自然界之间。工人不再是生产过程的主要当事者,而是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201]劳动者即便是在劳动时间内,也有间断性休闲的态度,技术尤其是AI技术的应用,使得这种现象成为可能。
其二,有些即便看来是休闲活动的行为,也越来越成为数字劳动的一部分。“玩工(playbour)”这一词是Kucklich最早提出的,用于形容沉迷于电子游戏中对游戏公司资本盈利产生贡献的改装玩家。他们以“爱好”之名成为游戏产品的创造与修复者,但只有很少人能够获得游戏公司对他们的回馈。邱林川与曹晋发展了“玩工”的概念,认为普通游戏玩家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在网络游戏的同时作为游戏“玩工”为游戏公司与平台公司创造了巨额利润,休闲时间实际为剥削过程。[202]社交媒体平台的用户以玩、休闲和娱乐的形式在强化平台的使用价值,他们上传图片、文字、视频及创建社区等,所有的浏览痕迹终以数据的形式被广告商利用,成为牟利的工具,他们所有或者绝大多数的在线时间都是剩余劳动时间,都在创造剩余价值。(www.daowen.com)
(2)精神活动与休闲
人们往往把作为一种思想或态度的休闲与精神活动混淆起来。有些精神活动属于休闲的一种;有些则不属于休闲,而是精神劳动的一种。正如弗洛姆所言,技术社会“人创造了种种新的、更好的方法征服自然,但却陷于这些方法的网罗之中,并最终失去了赋予这些方法以意义的人自己。人征服了自然,却成为自己所创造的机器的奴隶”。[203]例如,对于有些人来说,通过移动智能设备浏览资讯属于一种休闲,而对某些职业,如教师,则往往变成了一种精神劳动,因为他/她需要将所看到的信息整合进课程或其他工作内容中,从而将这种行为变为了工作劳动的一种变体,原本休闲的时间蜕变为一种生产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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