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述我们探讨了什么是人工智能,那么对于人工智能社会学而言,还有一个概念即“社会学”需要我们首先进行明确。
在社会学中“社会”一词是英文society的译语。社会的组成要素是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马克思从整体论的角度概况地指出,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都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18]马克思从一般的意义上指出了社会的本质,即社会是人们通过交往而形成的社会关系的体系。社会有如下含义:第一,社会是由有意志的个体组成的,社会是人们共同生活的结合体,社会是人的社会。第二,社会是有意志的个体通过活动而形成的,社会是一个互动的体系,共同的兴趣和结合一起带来的利益是人们结成社会的深层原因。第三,社会是由相关的社会关系积累、联结而成的,社会是社会关系的体系,这些社会关系是在具体情况下人们共同活动的规范。[19]随着人工智能体的出现,“社会”正在发生变化,尤其是未来强人工智能的出现,其自身便作为与人类智能体同等的主体参与到跟人类之间,以及强人工智能体之间的互动之中,这种现象是否应该纳入人工智能社会学者研究的视野当中呢?就目前来看,技术可能性与社会风险并存,未雨绸缪未尝不是一件好事。(www.daowen.com)
对此,在2019年10月21日举办的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人工智能论坛上,中国科学院院士吴朝晖便表示,智能增强时代的一个特征便是人机共存,近百年来,“人类+物理”交互的二元空间已转变为“人+物理+虚拟信息”世界;现在,再加上一个主体——智能机器,人类社会将成为四元主体。在这个转变过程当中,人和机器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等,都需要有重新的定义和思考。[20]在人工智能技术的影响下,社会结构正在发生迅速且很大的变化。“人-人”“人-机器”的社会结构,逐渐过渡为“人-人”“人-智能机器-人”“人-智能机器-机器”的社会结构。人与人工智能体包括合作、竞争、冲突等在内的各种性质的社会关系,以及工作场景下的同事关系,社会交往中的性爱、婚姻关系等都已经或正在成为现实,给现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带来了新的因素,人们将不得不学会与有智能的机器相处,并适应这种变化了的社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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