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国P2P网贷平台公司法律规制—创新与监管博弈视角

我国P2P网贷平台公司法律规制—创新与监管博弈视角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现行P2P网贷税收所涉及的主体主要有平台公司与贷款人。此外,平台公司经营网贷业务所获得的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目前,税务部门尚未对该领域的税收征管作出具体规定,平台公司是否有代扣代缴义务尚不明确。有的国家对P2P行业征收印花税,[3]但有学者认为,P2P网贷合同不是“一行三会”批准的金融机构作为一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我国P2P网贷平台公司法律规制—创新与监管博弈视角

我国现行P2P网贷税收所涉及的主体主要有平台公司与贷款人。在2016年5月全面推行营改增之前,平台公司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就营业税而言,由于平台公司的成立不需要经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批准,不属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纳税主体,因此平台公司收取的佣金,应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征收营业税。此外,平台公司经营网贷业务所获得的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金融业实行营改增之前,贷款人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以及所得税。企业提供借款所获利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营业税暂行条例》)(已失效)“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5%的营业税及附加。个人将资金借与他人使用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对个人取得的利息收入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5%的营业税。企业提供借款所获利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配套规定,应当与其他应税收入汇总后,按照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借款收取利息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实行源泉扣缴,扣缴义务人是向纳税义务人支付股息或者红利的单位。但是目前,税务部门尚未对该领域的税收征管作出具体规定,平台公司是否有代扣代缴义务尚不明确。(www.daowen.com)

对于网贷中的合同当事人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尚存争议。有的国家对P2P行业征收印花税,[3]但有学者认为,P2P网贷合同不是“一行三会”批准的金融机构作为一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本章赞同后者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印花税暂行条例》)将借款合同界定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因此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印花税暂行条例》对担保合同和服务佣金合同并没有列举,按照税收法定原则,此类合同当事人不需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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