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征信模式而言,根据历史、文化和法律背景的不同,可以分为英美市场主导的征信模式和欧洲大陆政府主导的公共征信模式。我国实行的是以央行为主导的征信模式。央行建立数据库,其信息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等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如果P2P网贷平台能够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并运用相关信用记录,显然能够以较低的时间成本和费用获得个人信用报告。但是,由于目前法律的障碍以及技术的不足,平台直接接入并使用央行征信数据库仍不可行。
从法律上讲,P2P网贷平台不属于金融机构,因此不具有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资格。[3]此外,当前P2P网贷平台的征信数据库,不论是信息主体、信息类型、信息质量、信息真实性,还是技术处理水平,都与央行征信系统存在较大差距,其直接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条件仍不成熟。加之P2P网贷平台良莠不齐,一旦开放央行征信系统,个人在央行征信系统的信息则有可能被泄露或不正当使用。鉴于实际需求与法律障碍,为解决P2P网贷征信问题,央行采取了折中方案,即由其控股的上海资信公司建立网络金融征信系统。P2P网贷平台接入该系统,报送借贷双方个人基本信息、贷款申请信息、还款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同时平台也可以申请查阅该系统所记载的个人信息。
借款人之所以选择通过P2P网贷平台或者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希望上征信系统。如果P2P网贷平台直接介入央行征信系统,借款人的网贷信息就将进入央行数据库,商业银行会因其信用瑕疵而拒绝发放贷款。但是,这并不是其不宜直接接入央行数据库的根本原因,反之,正因为存在信用瑕疵的借款人如此多,才更有必要建立更为全面的央行征信体系。(www.daowen.com)
NFCS的运作机制与央行征信系统相似,但其收集的信息仅限于P2P网贷平台,并向其提供查询服务。P2P网贷平台在选择接入NFCS后,需要向NFCS提供借贷双方信息。截至2018年6月30日,NFCS累计签约机构1178家;收录自然人5628万,其中有借贷记录的自然人2476万;累计借贷账户总数为14670万笔,借贷金额8538亿元;成功入库记录数19.6亿条,本月日均查询24万次,最高单日查询量35次,平均查得率78.1%。[4]NFCS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尝试,开启了个人网贷信息全国共享的开端,但是不可否认,其作为阶段性的尝试仍存在问题。由于只能接入P2P网贷平台客户信息,而无法接入、共享央行征信系统其他信用数据库,因此其尚不具备完全意义上的征信系统的功能。此外,即使能够接入P2P网贷客户信息,但是大多数P2P网贷平台也只是愿意提供客户黑名单,而不愿意提供全部客户的信息。加之一些相对较小的P2P网贷平台的业务模式还不健全,因此与数据库系统进行信息接入与交换时存在一定技术障碍。还有一些网贷机构所报送数据的规范性、类型、隐私权保护等机制仍不健全。一些P2P网贷平台依然倾向于采取由征信人员陪同客户到央行相关部门打印信用报告或者查询数据库信息的传统线下征信模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