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P2P网贷个人征信:传统与创新的特点

P2P网贷个人征信:传统与创新的特点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传统个人征信主要是征信机构将分散在商业银行等机构的个人信用信息汇集、处理和储存,形成数据库,当个人在进行诸如贷款购房、购车等个人信用消费活动时,其信用记录将作为一项重要参考被贷款人考虑。P2P网贷征信可以在传统个人征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数据和社交数据,实现数据来源的多样性、种类的多元化与数据的时效性,使P2P网贷个人征信成为一个多切入点、多层次的立体框架。

P2P网贷个人征信:传统与创新的特点

传统个人征信主要是征信机构将分散在商业银行等机构的个人信用信息汇集、处理和储存,形成数据库,当个人在进行诸如贷款购房购车个人信用消费活动时,其信用记录将作为一项重要参考被贷款人考虑。传统个人征信信息的征信机构主要是央行征信机构,需求方主要是商业银行,采集内容主要包括身份证号码学历、工作单位等个人身份识别信息,信用卡透支和还款情况、移动通信公共事业缴费记录等个人与商业机构发生信用交易的记录,以及黑名单、法院诉讼记录等社会公共记录。互联网导致人们的消费习惯和借贷模式发生巨大变化,而传统个人征信因其未能有效涵盖互联网众多信用消费信息,如P2P网贷状况、余额宝或者微信钱包投资状况,以及京东白条和蚂蚁花呗等网络信用消费状况等,在全面性上显得不足,内容略显单薄,证明力上也稍显欠缺。P2P网贷征信可以在传统个人征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数据和社交数据,实现数据来源的多样性、种类的多元化与数据的时效性,使P2P网贷个人征信成为一个多切入点、多层次的立体框架

鉴于互联网背景下各种新型交易不断被催生,交易信息、履约状况都应以一种新的形式被记载。根据不同行业的特质,设定征信信息的类型与范围,着重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征信方式,从而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征信数据库。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主管机关的协调下,实现平台之间对信息的共享。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在央行征信中心下设的相关主体建立行业数据库。对此可以参考已运营的上海资信公司[2]下设的网络金融征信系统(NFCS)。最后,可以尝试不同行业数据库之间的共享。(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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