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英国借贷型众筹资金管理:立法与实践

英国借贷型众筹资金管理:立法与实践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英国将通过互联网而达成的借贷统称为“借贷型众筹”,被视为“众筹”类型之一。借贷型众筹平台成立之初获得的是信贷业务牌照,由公平贸易局进行监管。2014年3月,金融行为监管局发布《关于网络众筹和通过其他方式发行不易变现证券的监管规则》,该规则被誉为世界第一部P2P网贷行业法规。英国的这一监管规则对借贷型众筹平台规定了最低资本要求、商业行为规则、客户资金保护规则与纠纷解决机制等监管要求。

英国借贷型众筹资金管理:立法与实践

英国将通过互联网而达成的借贷统称为“借贷型众筹”,被视为“众筹”类型之一。与借贷型众筹相对应,还有股权型众筹、捐赠型众筹等。借贷型众筹平台成立之初获得的是信贷业务牌照,由公平贸易局进行监管。随着信贷交易规模和资金流动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8月,Zopa、RateSetter和Funding Circle三家大型P2P网贷平台自发成立“P2P网贷行业协会”(Peer-to-Peer Finance Association,P2PFA),主动要求英国政府对该行业协会的运行进行监管并为其立法。尽管英国政府并未在短时间内出台规范性文件,但是该行业协会出台了8项会员准则、10项运营规则和会员章程,基本上涵盖了全行业发展所需要的规则,填补了该行业领域暂时的法律真空。2013年,英国政府设立“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FCA)以代替公平交易局(Office Fair Trading,OFT)对P2P网贷行业进行监管。2014年3月,金融行为监管局发布《关于网络众筹和通过其他方式发行不易变现证券的监管规则》,该规则被誉为世界第一部P2P网贷行业法规。以此为标志,英国P2P网贷监管实现了从行业协会自律为主,到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转变。

英国的这一监管规则对借贷型众筹平台规定了最低资本要求、商业行为规则、客户资金保护规则与纠纷解决机制等监管要求。其中,FCA所适用的客户资金规则主要包括:持有客户资金的平台必须尽到相关义务,依照客户要求支配资金;对于不持有客户资金的平台,必须将客户资金托管于第三方机构,该机构应为银行;当平台在银行开设客户资金账户时,银行应当承诺不以该账户资金抵消企业自身债务。对于“承诺模式”,即投资者承诺提供一笔特定的资金,且在交易执行中直接从其平台账户中划走资金的情况,平台只需要将其实际收到的资金进行隔离,而不是隔离被客户承诺的资金。[11](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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