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创新与监管博弈:P2P网贷平台的法律规制

创新与监管博弈:P2P网贷平台的法律规制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件发生后,上述两家第三方支付机构都对外表示,只是与涉事网贷平台达成初步合作意向,而并没有真正完成资金存管,因此不对此事件负责。这一模式的核心要求是,支付机构以自身名义开设独立于平台公司的专用支付账户,借贷双方也要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设资金账户。首先,第三方支付机构有可能挪用、挤占客户备付金。

创新与监管博弈:P2P网贷平台的法律规制

早在2013年11月“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上,九部委就建议建立网贷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实为存管)。此后,第三方支付机构陆续设置自身的P2P资金托管系统。第三方支付机构资金存管可以分为两种主要模式,即“资金池存管模式”和“点对点存管模式”。此前,大部分P2P网贷平台公司采取的都是“资金池资金存管模式”。在这一模式下,虽然形式上平台公司并不经手资金的转移,但实际上平台公司仍然掌握资金的支配权,因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最终依据平台公司所发出的支付指令进行资金划转。所谓资金存管账户,实际上只是为了完成资金划转而设立的中间账户,而支付机构所负责的存管更多体现为支付、账目核对等服务,事实上并未担负起相应的监督职能。因此,这种只在一个或者多个第三方支付机构开设账户,而不是每一个出借人都享有自己独立账户的做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金存管。

另一种第三方支付机构存管模式被称为“点对点存管模式”。在这一模式下,支付机构首先以自身名义开设独立于平台公司的专用支付账户,并在单独的支付账户下,为借款人和出借人开设虚拟子账户。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支付机构应当将客户备付金全额缴存至银行,并由其监督。实际上,支付机构托管的P2P网贷资金,是存放在商业银行的备付金账户中的,只是在资金划转的流程中由第三方支付机构验证。2013年年初,第三方支付机构汇付天下创立了我国第一个第三方P2P网贷资金管理账户模式:用户在选择由汇付天下进行资金管理的P2P网贷平台注册后,也要在汇付天下开设实名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证卡绑定和手机认证。此后,富友支付、易宝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开始接受P2P网贷平台的资金管理申请。

如果P2P网贷平台采取的是“资金池存管模式”,实际上与没有进行资金存管是一样的,平台公司对资金仍享有极大的支配权,可以不合理甚至违法使用。这一模式无法实现资金隔离,也无法对平台的资金流动实施点对点监控。实践中,先后出现“易宝支付”接受资金存管的上海一家网贷平台公司“爱增宝”[5]以及“汇付天下”接受资金存管的“浩亚达e金融平台”的负责人跑路事件。事件发生后,上述两家第三方支付机构都对外表示,只是与涉事网贷平台达成初步合作意向,而并没有真正完成资金存管,因此不对此事件负责。上述“伪存管”的存在,说明借贷资金存管并不能单纯依靠市场与合同机制来解决,因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没有动力和责任去督促P2P网贷平台为每一个出借人建立个人独立账户。[6](www.daowen.com)

较之于“资金池模式”,“点对点模式”相对安全。这一模式的核心要求是,支付机构以自身名义开设独立于平台公司的专用支付账户,借贷双方也要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设资金账户。这一模式的优势是,客户可以自行发出资金流转指令,P2P网贷平台无法控制资金流向,因此无法利用资金流动时间差获得大量可支配资金。同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操作可以形成支付凭证,实现对资金流向的实时监控,防止出现“以旧还新”的庞氏骗局,并为相关部门的监管提供可靠依据。但是不可否认,即使是“点对点模式”,也会存在一定问题。首先,第三方支付机构有可能挪用、挤占客户备付金。其次,为防范业务风险,保障客户合法权益,第三方支付机构往往设定网上支付限额要求,而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P2P网贷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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