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基本的言语活动之一。参与写的感觉器官,主要是视觉(眼)和动觉(手)。同时,听觉和发音器官,也在潜在地参与活动。因此,与其他言语活动相比,写的感官刺激最大。在教学中,常采用写的练习形式强化和巩固经听、说操练过的语言材料。此外,由于写具有保留和明证的特点,语音词汇语法,以及听、说、读的各项测试常以写的方式进行。所以在成功的英语学习中,写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写的好处,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对读、听、说的最好的反馈。
第二,是英语学习的途径和手段之一。介绍大量多种形式的写的练习活动,可以提供不同的学习风格。特别对那些只通过口头练习不容易学会的学生来说,因为他们感觉书面练习会给他们一种安全感。对这些学生来说,写能更好地帮助他们记忆和保存所学的知识。这种学习方式,让他们感到更轻松自在,使他们更乐于学习英语。
第三,使课堂活动多样化,给学生和教师更安静、放松的时间。写的练习活动,可以使学生更主动记忆、理解和运用所学的知识,有效地促进语言知识的内化。通过写作,可以使学生的英语知识不断得到巩固并内化。写能为学生英语技能的全面发展铺路,从而改变单一的口头机械模仿、死记硬背的教学现象。
第四,更符合国情。在通常情况下,判断学生英语水平的高低,要看学生对听、说、读、写技能的掌握程度。四种技能的学习相互联系,读得好不一定写得好,但写得好必须读得懂,读的多甚至还要听得多,以增强语感。说和写都是表达技能,互有促进作用。与在英美国家的英语学习者相比,我国学英语的客观环境是缺乏听、说机会,但有充分的读、写条件。以写为特色,符合我国学生的语言学习国情,可扬长避短,提高学习效率。(www.daowen.com)
目前,在传统的写作教学中,广大教师一直有意或无意地运用着成品教学法,也称结果教学法或成稿教学法。这种教学法,是以行为主义理论为理论基础的。它符合斯金纳的条件理论,遵循学习某种行为需要的三个程序,即教师提供范文和作文题目,给予刺激,学生做出反应,即学生写出作文,教师反馈,从而达到强化目的的过程。这种教学法,将教学重点放在了写作成品上。其一般的过程是,“教师提供范文—针对范文进行讲解和分析—学生进行模仿写作—教师批改、打分”。纵观整个写作过程,学生的所有活动都是在教师的完全支配和控制下完成的,学生很少有自由创作的空间。于是,写作就成了机械的输入和输出的过程。对于学生来说,整个过程枯燥无味,纯属机械操作;对于教师而言,他们明知学生只关心作文的分数,却对批改后的作文本身不会给予太多的关注,他们会在批改上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在成品写作教学法的指导下,学生的作文通常一次成稿,教师是学生作品的唯一读者。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主要作用是对学生的作文进行评价。目前,中学的教师在这方面做的较多的是,对作文中语法错误的改正,有时也会对文章的内容和整体结构进行一个简短的评论。教师的书面评价,意味着一次写作活动的结束。由此可以看出,在整个写作过程中,学生处于被动的状态,必须围绕既定的题目发挥自己的认知能力。其忽略了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这一根本性的问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