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龙父母双亡,因此他跟外公耶汉·达斯住在一起。某次在路上,狗狗阿忠被发酒疯的主人打到垂死,抛弃在路旁,龙龙因缘际会救了它。身体复原后,阿忠为了报恩,总会帮外公拖着送牛奶的货车,于是龙龙与阿忠开始每天早晨一起送牛奶。
具有画画天赋的龙龙,曾为好友小莲画画。小莲的父亲罗杰斯是富有的风车磨坊主人,他非常讨厌龙龙。外公过世后,龙龙因积欠房租被赶出家门,加上美术大会参展作品落选,龙龙陷入绝望深渊。无家可归的他,无力地走在街上,却意外捡到了钱包,里头装着罗杰斯的全部财产。龙龙拿着钱包物归原主,并把阿忠寄养在罗杰斯家中,但阿忠却从新家一跃而出,追上龙龙。
龙龙坐在教堂的地板上看着鲁本斯的画,他与阿忠紧紧相拥,仍敌不过酷寒的冬季,从此永远沉睡。隔天早晨看到这幕的人们纷纷落下眼泪,懊悔当初错待龙龙。
佛兰德斯的狗,与韩国的珍岛犬[2]一样,是佛兰德斯地区特有的名犬。佛兰德斯的地域范围随着时代推衍不断改变,其名称是从当时统治该区的弗兰伯爵而来。
当时,佛兰德斯的领土包括现在的法国北部、比利时西部与荷兰西南部。紧邻北海的地理位置,使该地成为前往北欧与地中海、英国与德国的交通枢纽。位于重要位置的佛兰德斯,战事接连不断,领导者时常变动。独立以前则是由西班牙的哈布斯堡王朝统治。(www.daowen.com)
故事中龙龙的外公之所以是荣誉军人,与当地频繁的战事有关。故事里,作者陈述佛兰德斯隶属西班牙,因此当地有许多黑眼珠的人种,借此道出该地区悲痛的历史。因此不管卡通还是故事书中,龙龙都是金发蓝眼的日耳曼人,小莲则是有着棕发黑眼的拉丁人。小莲家世显赫的原因,也许跟他们属于西班牙人种有所关联吧!
当时,西班牙统治者强迫现在的荷兰与比利时地区信奉天主教,且课以重税。16世纪,荷兰在奥兰治的威廉三世的带领下独立。其后于1830年,天主教信徒众多的比利时,才脱离新教国家荷兰,宣布独立。因此佛兰德斯的狗,算是拥有比利时血统。
《佛兰德斯的狗》第一页写道:“他们住的茅房距离安特卫普约五千米远,位于佛兰德斯地区的边界处。”而安特卫普现在隶属于比利时。就算小莲穿着木屐、提着郁金香,具有深刻的荷兰少女形象,佛兰德斯仍不属于荷兰,而归比利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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