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绿色地区包含9个省(自治区),分别是四川省、吉林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陕西省和青海省。它们的自然生态资源禀赋较好,居民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持平,但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绿色效率增长及可持续发展与公平方面表现位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下。各项指标处于中游位置的地区,其生态文明建设的难度也比较高。
从浅绿色地区的财政政策实证分析结果看,环境保护财政支出未对该类地区产生显著影响,教育财政支出有效提高了可持续发展与公平水平,科学技术财政支出提高了其经济增长绿化度,抑制了可持续发展与公平。从税收政策的实证结果看,对浅绿色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产生正向影响的税种是增值税、资源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产生抑制作用的税种是排污费和耕地占用税,有混合效应的税种是消费税,其对生活质量的环境因素有抑制作用,但对可持续发展与公平有积极作用;城市维护建设税抑制了经济增长绿化度,却促进了可持续发展与公平;车船税对生活质量的环境因素有积极作用,但抑制了其可持续发展与公平,其中企业所得税没有显著作用。(www.daowen.com)
通过对政策的梳理和研究,笔者认为浅绿色地区财政政策方面应该增加教育和科学技术的财政投入规模,加强环境保护财政支出的资金监管,科学规划环保、教育和科技财政支出的结构。税收政策方面可以看出排污费对浅绿色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起到的效应更多的是抑制性的,因此,在“费改税”后,浅绿色地区应该对环境保护税进行密切的关注和分析,一方面可以完善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税率和优惠政策等,另一方也能因地制宜地促进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现行消费税对该类地区的作用效应是双向的,故应科学合理地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并进行税率调整,有效促进消费税的绿色化。要重视其余税种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发挥其互相协调补充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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