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是生态文明建设投入的重要来源。我国处于生态文明建设起步阶段,社会、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因此生态文明相关的财政支出是本部分讨论的核心。
(1)增加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保护财政支出,并维持支出的稳定性
《尚书·说命》中曰:“知之非艰,行之惟艰。”我们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需要通过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从点到面、由表及里地加深理解,包括从自我行为方面的约束到思想意识的转变。市场的自由发展和社会的自我进步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促进是有限的,在缺乏统一规范和强制措施的环境下,生态文明行为的约束、意识的形成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和时间去完成。财政支出是最直接也最重要的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来源,也是引导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力量,更是普及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市场资本进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手段。
从财政效应分析结果可以看到,与生态文明建设最直接相关的环境保护财政支出对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其中,对于产生正向效应的深绿色和中度绿色地区来说,产生的影响系数比较小,环境保护财政支出增加1%,深绿色地区的经济增长绿化度增加0.37%,中度绿色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增加0.449%,对该类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起到的效应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加大环境保护的财政支出是十分必要的。
从另一方面来说,目前投入生态文明建设的资金一般都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收入。如果政府财力有限,会导致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长期不足。为了扭转这一被动局面,政府应该发挥其主导作用,如引导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由于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的公共产品特性,在没有政府合理政策的支持的情况下,是难以引入社会资本的,因此借助PPP等模式,在契约和政策的双重保障下,可以增加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本投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循环,这样才能够缓解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资金压力。同时,生态文明的发展需要一个稳定增长的机制,以保证财政投入的持续性以及合理的增长率;波动性大、与经济增长不匹配的环境保护财政投入,是无法保障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可持续性的。
从对深绿色、中度绿色、浅绿色和淡绿色地区财政投入的描述性统计中可以看出,四类地区的环境保护、教育、科学技术等财政支出地区的差异性大,结合图5-1可以看出,除西藏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的环境保护财政支出不仅存在差异性大,四川、甘肃等地的财政支出波动性也很大,云南、海南、宁夏、新疆等地的财政支出则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平稳却没有增长的趋势。总体来说,所有地区都存在差异性问题,环境保护的财政支出无法维持一个稳定的增长趋势。一方面是因为当一个地区对生态建设投入资金后,其他地区往往出现“搭便车”的现象,生态文明建设中涉及的多个因素无法用地理区位的边界区隔开来。而各省份间缺乏良好的沟通机制,环境保护财政支出无法合理共享,导致资源分配的不公平,造成有的地区投入资金的浪费和治理效率低下,而有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资金严重缺乏等问题。另一方面,因为生态文明建设涉及面广,资金使用牵涉多个部门或项目,无法确保资金的稳定性。建立稳定增长的环境保护财政投入机制,可以有效明确地区间和部门间的财权和事权责任,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增长水平和资源环境禀赋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环境保护财政支出水平,保证财政投入的稳定性和公平性。由此可见,维持环境保护财政支出的稳定性,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是有重要意义的。
图5-1 2006~2014年环境保护财政支出
(2)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财政支出的资金监管
从深绿色、中度绿色、浅绿色和淡绿色地区的数据包络分析中可以看到,我国环境保护财政支出资金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效率在各个区域并不高,且效率波动值大,普遍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由于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复杂有机的整体,也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因此,环境保护财政支出的资金的使用,是否运用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就需要严格的测评和监管。针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的财政投入,由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往往无法立竿见影地看到效果,其中环境保护财政支出和资金划拨大多采用项目申报方式,补助只与立项挂钩,没有与投产后的成效挂钩。这种补助方式导致地方为争取补助资金,往往重项目立项建设,轻项目投产运行。有学者研究发现,有些地方的环保建设项目盲目上马,缺乏专业的可行性论证,往往造成环保设施建好后的实际使用率很低,造成了资金的浪费。对财政支出资金进行监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环境保护财政支出项目的准确性、合理性和效率问题,这就需要建立科学和完善的绩效考评制度,对环境保护财政支出的资金的用途、成本和效率等问题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列入官员政绩考核,通过测评结果倒逼执行部门精确资金用途、控制执行成本和提高执行效率。
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和权重的确认等需要考量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并根据不同类型地区赋予不同的权重,根据地区的经济增长绿化度、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活质量的环境因素及可持续发展与公平发展水平的不同、环境保护财政支出的资金投入强度对各因素影响的不同等问题,充分考虑地区差异性问题,由此得出的测评结果才能因地制宜,更准确地使用环境保护财政支出的资金和更高效地提高地方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3)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支出结构(www.daowen.com)
生态文明建设的复杂性意味着并不是某一项财政支出就可以独立支撑其发展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和教育等多方面的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生态文明建设的程度。因此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支出需要通盘考虑财政支出结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才能更好地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
环境保护的财政支出作为最直接的作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支出,前文已经明确提出了对应的政策建议,而科学技术和教育的财政支出,并不是完全针对生态文明建设而设立的项目。这类财政支出,其资金的使用往往无法明确是否直接用于生态文明的建设,但从第四章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科学技术和教育类财政支出确实对四个类型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有促进作用。并且,教育类财政支出和科学技术类财政支出不仅对多类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都有积极作用,同时也对部分地区产生了抑制作用。因此,对于间接作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支出项目也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对于环境保护,教育和科技类财政支出没有产生明显正面效应或抑制效应的地区,相关部门在资金的使用时更需注意将有明确用途的资金专门归类于生态文明建设,建立独立于系统内的专项基金,如应用于生态、环保事业的科学技术财政支出,应用于生态文明理念宣传的教育财政支出等。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支出结构,有利于更稳定、更有效地利用财政杠杆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4)建立生态文明财政支出资源设施的共享平台
生态文明问题的产生并不会局限于地区的行政范围之内,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往往都是跨区域产生的。虽然我国现已建立了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来协调生态关系密切的相邻区域或流域内上、下游地区之间有利益冲突的地区,但现阶段的转移支付仍然以中央和省两级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为主,地区间的横向转移支付仍显不足。造成这样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缺乏横向生态补偿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规范;二是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上游地区与下游地区之间缺乏有效的协商平台和机制。
因此,建立生态文明财政支出资源设施的共享平台,就是建议建立一种资源共享的合作机制,可以使地区间的协商沟通更为便捷、公开、透明、规范,有助于财政资金的高效利用,统一的平台能够规范操作,公开程序,明确资金使用情况,能够避免财政资金的重复使用,使资源更为合理地流动。内部平台搭建完成后还可以引入社会资本,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生态基金,能够把全国的资源汇总,使要素流向急需地区。
(5)加大科学技术财政投入
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科学技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影响却是有争议的。一方面,科学技术的进步带来了工业技术的恶果,汽车尾气中的二氧化硫、土壤中的农药残留、资源的破坏等都是负面的影响;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会改善现有的生态环境,生态科技的发展会奠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两类影响在实证分析中都有体现。不同的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的地区,科学技术给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影响是不一致的,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这并不是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情况不一致:而是不同地区所处的社会发展综合水平不一致:有的地区已经度过了先污染后治理的阶段,开始实施绿色发展的道路;而有的欠发达地区还在依赖重度污染企业提高自己的经济总量。总体而言,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必要的,对生态文明的建设是极其重要的。因此,加大科学技术的财政投入应该重视地区发展的差异性,根据不同类型的地区进行不同导向的投入,对生态文明绿色程度较高的地区更应该注重基础科研的投入,提高地区及我国生态文明的整体水平;对生态文明绿色程度较低的地区更应该注重企业科技创新的投入,通过提高企业的绿色程度,加快地区生态文明的发展。
(6)运用多元化的财政手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实证分析发现,环境保护的财政支出对提高浅绿色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缺乏有效性,无论是否提高支出总额对其影响都不显著。由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复杂性,针对不同的地区我们应该运用多元化的财政手段来提高生态文明的建设水平,如设立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基金和政府绿色采购等。
鉴于我国存在明显的区域异质性,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设立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基金,一方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因地制宜和因时制宜地促进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资金监管,以专款专用的方式有效集中财力,投向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点问题,也便于对资金的使用实施全程监督。
从国际经验看,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实施,对降低能源消耗水平,减少环境污染物排放起到了重要作用,是提高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有力措施。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数据,我国的政府采购规模是比较大的,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21070.5亿元,较上年增加3765.2亿元,同比增长21.8%;占全国财政支出比重12%,占GDP比重为3.1%。2016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为25731.4亿元,同比增长22.1%,增加了4660.9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比重的11%,占GDP的比重为3.5%。然而,根据2017年12月于南宁召开的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通报的数据看,2008年至2015年期间,我国政府采购总规模中的环境标志产品仅有7154.5亿元,占我国政府采购总规模的比重是很小的。因此,在我国的实践中,绿色采购工作需要政府提高行政管理能力,规范相关采购法律法规,才能完善目前的采购方式,推进绿色采购的全面开展。具体措施包括建立统一的采购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方便采购、透明交易,从而真正地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绿色采购,使得我国的政府绿色采购不断朝着规范化和制度化方向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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