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入指标与产出指标的确定
DEA投入指标和产出指标必须具有相互的独立性和对应性,并且能够系统说明研究的效率问题,对生态文明相关财税政策的评价实际是判断生态文明相关财税政策工具的有效性,而评价结果需要通过考核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效果的各项指标来得出。也就是说,评价现有的财税政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性,应该看看衡量生态文明建设程度的各项指标是否得到改善。鉴于此,本文以中国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含西藏)作为决策单元,选取财税政策作为DEA的投入指标,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指标作为DEA的产出指标,具体如下:
投入指标。基于前述分析,需从生态文明相关财政支出、税收优惠两个方面选取指标反映生态文明财税政策的投入情况。因此,本文用环境保护财政支出和节能减排的税收减免数据作为生态文明投入的指标。
产出指标。考虑到生态文明财税政策经济增长绿化度、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活质量的环境因素以及可持续发展与公平四个方面的影响效率以及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主要选取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人均绿地面积、研发投入强度这四个代表性的输出指标。
(2)数据的处理与说明(www.daowen.com)
本文运用DEAP2.1软件对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除西藏外)2006~2015年的生态文明建设的财税政策投入产出数据进行DEA-BCC模型实证分析。分析过程如下:首先用软件计算得出基期2006年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财税政策效率,然后计算出各省(市、自治区)从第2年至第10年各期的Malmquist指数,以2006年基期效率值与第2年Malmquist指数的乘积即为2007年的效率值,以此类推计算出之后各年的效率值。利用此方法的优点是得到的财税政策效率值在连续时间上具有可比性。
运用DEA进行效率评价时,效率得分由投入和产出的对比关系计算得出,因而产出指标应该越大越好,但是单位地区总值能耗、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这两个输出指标本身的含义则是越小越好。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对这两个指标进行取倒数处理。
税收节能减排减免数据来源于郭存芝,孙康于2013年在《资源科学》上发表的《税收优惠的节能减排效应——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一文,其中数据由国家税务局提供,但数据区间仅为2008~2010年,故税收效率测度也只以2008~2010年的数据计算做为参考。所使用的其他数据来源于相关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国环境年鉴》和国家统计局数据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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