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部性理论概念
经济学家通常将不满足帕累托最优条件的“市场失灵”现象归纳为外部性,其典型特征是生产者或消费者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对他人造成直接影响,但是没有通过合适的市场对价进行支付或补偿,进而对资源的帕累托最优配置造成扭曲。传统上,较为通用的外部性定义是描述以下交易情形,即厂商或消费者的生产和消费直接受到了邻近厂商或消费者行为的影响。以上定义中的“直接”意味着厂商或消费者所遭受到的影响,往往是指市场机制之外的作用,即厂商的利润或消费者效用受到的影响并非是通过价格机制进行传导或体现的。美国经济学家布坎南和斯塔布尔宾给出的外部性定义是,只要某个人的效用函数或厂商的生产函数所包含的变量是在另一个人或厂商的控制之下,即存在外部性。从消费角度的外部性看,布坎南和斯塔布尔宾的定义可以用公式表示为:
UA=UA(X1,X2,X3,…,Xn,Y1) (1.1)
其中,UA代表个体A的效用函数,Xi为消费束,Y1为个体B或厂商B的行为。类似的,生产者角度的外部性可以表示为:
YJ=YJ(Y1,Y2,Y3,…,Yn,X1) (1.2)(www.daowen.com)
其中,YJ为J厂商的生产函数;Y为投入要素组合,X1为其他厂商或消费者的行为。另外,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外部性的存在意味着消费者或者生产者消费或生产过程中私人的生产成本、收益与社会的成本收益出现了不一致,给他人造成了正面或负面的强制性影响,但是没有相应的市场机制对这种行为进行定价。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讲,外部性之所以产生,关键在于缺乏某些市场要素,使得市场交易在当时不可行[6]。
一般而言,根据外部性不同的影响特征,可以将其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意味着生产者或消费者行为给他人带来了有益的影响,但是没有得到相应的收益补偿。所谓负外部性就是指作为经济活动的副产品在市场体系之外发生的给其他人带来的成本。环境污染可以作为负外部性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在工业生产区域,作为生产可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的生产过程的副产品,一些工厂不断向空气中排放的污染气体,使居住在这些工厂周围的人们必然会承受由这些污染气体造成的负面后果,尽管他们并没有排放污染气体。比如,钢铁制造商与购买这些钢铁的消费者显然都会从这种交易中受益。但是,如果我们把这种交易的全部效果都纳入考虑的范围,就会发现并没有出现帕累托优化。有些人(参与市场交易的各方)从交易中受益了,有些人(被动地受到空气污染影响的工厂附近的居民)则因交易而遭到利益损失[7]。
(2)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外部性特征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滞后性已经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后果。生态系统退化,水土流失严重,水、土壤以及空气的污染等,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了居民的健康和日常生活。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显著的外部性特征。根据《201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的数据,2014年全年,主要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造成的经济损失达840亿元人民币,全国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170余次,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较上年减少3.18%,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等。以上数据和事实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负外部性所造成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是多方面的,涉及到的资源配置也是多样化的。由于交易成本等因素,政府对资源的配置将决定资源的利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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