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幼儿园体检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法佑少年

幼儿园体检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法佑少年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不仅仅是生活秘密,也应该包括社会事件。这一规定是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的延伸。未成年人有隐私权,健康状况是每个人的生理隐私,而且属于绝对隐私,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这种隐私权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幼儿园体检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法佑少年

某民办幼儿园,把班里每个孩子的体检结果公布在教室门口,上面除了身高、体重等项目外,还包括鸡胸、包茎等内容。该幼儿园的做法合法吗?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本条是关于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的规定。可见,幼儿园的做法是违法的。

本条第一款规定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隐私是指公民不希望被他人知悉或不愿意被公开的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私人活动等个人私生活领域内的事情,如私人日记、个人身体秘密。隐私一旦被他人知晓,当事人往往感到羞愧难当,在心理上引起强烈反应,有的甚至因此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此,保护个人隐私,是每个公民的正当需求,也是国家和公民的责任。未成年人心理活动尚未成熟,但未成年人也会有自己的隐私,如个人的身体秘密、心理活动的私密记录(日记)、出生情况、家庭情况。个人是否存在隐私,并不能以其心理活动功能是否成熟作为评判条件。未成年人正处于生长发育时期,其情感还比较脆弱,自我控制能力和心理防卫能力都比较差。其个人隐私一旦遭受侵犯,往往会造成其心理扭曲和对社会的抵触情绪,损害其身心健康。因此,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同样应当受到保护。

未成年人隐私权是指未成年人就自己的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私人活动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是未成年人的人格权的一部分。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不仅仅是生活秘密,也应该包括社会事件。即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违反公共秩序,他人也无权宣扬,媒体也不能披露真实姓名、住址或者足以推断出具体是谁的信息资料。这一点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都有明确规定,即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www.daowen.com)

本条第二款规定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非法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这一规定是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的延伸。对于上述禁止性规定,本条第二款还规定了两个法定的例外。第一,如果因追查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有权依照法律的程序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进行检查。该规定与相关刑事实体、程序法律规定相衔接。第二,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即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虽已满10周岁但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精神病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代为开拆、查阅其信件、日记、电子邮件,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则无此权利。同时,即使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也不得隐匿、毁弃其信件、日记,或者私自删除其电子邮件,更不得将其内容向他人披露。

公民的健康状况是绝对隐私,隐私权作为人身权之一,是与生俱来的,并不会因为年龄小而打折扣,而侵权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未成年人有隐私权,健康状况是每个人的生理隐私,而且属于绝对隐私,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这种隐私权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因此,该幼儿园应当为侵犯幼儿隐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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