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市面上未成年人的产品种类繁多,但是质量却参差不齐。因为使用不合格的产品而导致未成年人身心受到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比如,婴儿喝了劣质奶粉成为“大头娃娃”、幼儿食用体积过大的果冻吸入气管导致窒息、小朋友使用不合格玩具造成中毒或受伤、未成年人服用易成瘾药物等。要保证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就必须对未成年人所接触的食品、药品、玩具以及其他相关用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进行监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本条是关于对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的质量以及包装的要求的规定。
首先是对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的质量的要求。总的要求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国家标准是指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是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国家标准公布实施后,相应的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是指满足未成年人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食品,包括主食品和辅食品。主食品是指含有未成年人生长发育所需营养素的主要食品。辅食品是根据未成年人生长发育的不同阶段对各种营养素需求的增加,而添加、补充其他营养素的辅助食品。由于未成年人特别是婴幼儿的生理特点,为满足其生长发育的特殊需要,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的配方、工艺流程及原辅料等较一般食品在营养、卫生等方面有着更高的要求。例如,婴幼儿食品必须含有一定比例与数量的营养素,严禁添加对婴幼儿生长发育有害的食品添加剂及其他化学物质。
用于未成年人的药品是指根据未成年人的身体特点,而专门研究生产的供未成年人使用的药品。由于未成年人特别是幼儿的身体发育尚未成熟,脏器稚嫩,患病时应该使用专用的药品。(www.daowen.com)
玩具、游乐设施是指供给未成年人特别是幼儿玩耍,以提高其智力的特殊用具。玩具能给未成年人带来欢乐和幸福,但是如果玩具的质量低劣,也会威胁到他们的健康和安全。现实生活中因游乐设施的关键部位存在焊接不合格或者其他问题,导致未成年人人身伤亡事故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因此,未成年人游乐设施的设计、生产、安装单位,要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的需要,以预防损害未成年人安全和健康的事故发生。用具是指供未成年人使用,或者保护未成年人时使用的物品,如奶瓶、摇篮。用于未成年人的玩具、游乐设施、用具等也应符合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要求,保证未成年人使用时的安全,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其次是对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的包装事项的要求。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需要注意的事项。由于未成年人身体特点,一些对成年人没有危害或者危害甚微的事项,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致命的伤害。
为有效防止因包装不当引起的对未成年人的意外伤害,除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需要注意的事项外,还应加强儿童安全包装意识。由于未成年人特别是幼儿的好奇心较强,而且抵御意外伤害的能力较差,很容易发生误食中毒、意外伤亡等情况,加强儿童安全包装意识可以进一步防止儿童误吞药品或有毒物质情况的出现。同时作为一种更为人性化、更注重社会效应的科学的包装方法与包装理念,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视和保护。儿童药品安全包装是指采用一种相对较为简易的安全防护包装器皿或方法可以避免儿童因误吞有毒药品或化学物质而造成一定程度身心意外伤害甚至死亡的包装方法。其通常是指5岁以下的儿童难以自行打开但是一般成人可以无困难地开启,并正确使用的安全包装器皿或方法。美国是最早进行儿童包装研究并制定其测试方法标准的国家。
本条为禁止性条款,任何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在执法过程中,除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管,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给予处罚外,还应注意用于未成年人产品的包装问题,改变过去重视产品质量、忽视产品包装的做法,对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的也应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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