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机制不健全
顶岗实习需要建立各种管理制度,从而明确不同主体的责任和权力,这些制度包括:与师范生有关的各种管理制度,如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管理条例、顶岗实习支教学生道德规范、顶岗实习支教学生选拔及退出管理办法等;与高校指导教师有关的各种管理制度,如高校指导教师工作职责、高校指导教师考核办法;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的的各种制度,如中小学顶岗实习管理实施条例、中小学顶岗实习考核办法等;与中小学有关的各种管理制度,如顶岗实习实施条例、顶岗实习教师管理办法、顶岗实习教师考核办法等;与中小学指导教师有关的各种制度,如中小学指导教师工作职责、中小学指导教师考核办法等。[6]与此同时,由于制度的实施和落实离不开组织机构这一平台,因此,健全顶岗实习管理的组织结构也是顶岗实习管理机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环节。然而,从当前顶岗实习的运作现状看,其管理机制存在如下问题:
其一,管理制度不健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不仅仅是针对实习生的管理,其覆盖面还应涉及高校指导教师、中小学、中小学指导教师等。从目前笔者所收集的部分高师院校顶岗实习管理条例看,除河北师范大学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之外,大部分开展顶岗实习的师范院校在管理制度方面都存在疏漏,尤其是缺乏有关高校指导教师管理方面的制度。同时,从笔者的走访调查看,大部分教育行政部门没有出台针对中小学、中小学指导教师的管理制度,中小学也没有出台针对本校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相关管理条例。
其二,组织机构不健全。目前,除了高校具有比较完善的组织机构体系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与中小学往往很少组建专门的机构来对顶岗实习实施管理。机构的缺失,一方面会导致各种管理制度的缺失;另一方面,也无法让既有的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如此一来,顶岗实习在中小学就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连续性。
2.选培机制不完善
师范生、高校指导教师、合作中小学及中小学指导教师是承载顶岗实习工作的实体,其态度、能力与合作方式决定着顶岗实习的质量。如何选择这些实体,直接影响着顶岗实习质量的高低。因此,完善的遴选制度,就成为了顶岗实习机制运行的基本前提。这些制度主要包括:顶岗实习师范生的遴选标准,顶岗实习师范生的遴选程序,高校指导教师的遴选标准,高校指导教师的遴选程序,合作中小学的遴选标准,合作中小学的遴选程序,中小学指导教师的遴选标准,中小学指导教师的遴选程序等。然而,从顶岗实习的运作现状看,出台这些措施并能严格按照这些措施予以实施的案例并不多见。以高校指导教师选择为例,从原则上讲,它应该具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而实际情况是:由于师资紧张,尤其是缺乏了解基础教育的学科教学法教师,随意安排甚至行政命令在高校指导教师的选择中并不少见。这样选择的结果就是,高校安排的管理教师不一定具备相应的指导能力,只是走马观花,不能深入地进行课堂教学指导及课堂管理指导。[7]
其次,顶岗实习工作实体的遴选与培训工作密不可分。作为遴选出来的实习生,必要的岗前培训对于缓解实习生的工作压力是十分必要的。因此,需要从制度上对岗前培训予以规范,如培训时间的设定、培训内容的设计、培训方式的选择、培训者的挑选等。作为遴选出来的指导教师,为了提高指导工作的实效性,有必要从制度上对高校指导教师与中小学指导教师的分工予以明确,同时,对他们的指导内容、指导方式等予以适当的培训。然而,这样的培训在目前的顶岗实习运行过程中很少开展,更不用说将这种培训制度化。
正是由于这些制度的缺失,顶岗实习过程中出现彼此抱怨的情况就会成为一种必然,如师范生抱怨高校指导教师、中小学指导教师指导不够,中小学指导教师抱怨师范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不强,中小学抱怨师范生综合素质不高,等等。而这又势必影响各主体对于顶岗实习支持的程度,进而导致整个顶岗实习的运行不畅。(www.daowen.com)
3.指导机制不到位
无论是顶岗支教模式还是顶岗置换模式,培养师范生是顶岗实习永远都不能改变的核心价值追求。“师范生培养是师范生顶岗实习的本体价值,支教、教师培训是师范生顶岗实习的工具价值,两者不应混淆,重点凸显、优先实现师范生培养这一本体价值,是组织顶岗实习的理性选择。”[8]教师指导是师范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在顶岗实习过程中,由于指导的主体具有多元性,因此,为了确保实习指导的高效,从制度层面对实习指导进行规划就显得尤为必要,如高校指导教师实习指导细则,高校指导教师实习指导考核办法,驻点指导教师实习指导细则,驻点指导教师实习指导考核办法,中小学指导教师实习指导细则,中小学指导教师实习指导考核办法,特聘名师实习指导细则,特聘名师实习指导考核办法,高校指导教师与中小学指导教师合作指导细则,高校指导教师与中小学指导教师合作指导考核办法,实习生听评课制度,等等。与此同时,搭建一个良好的指导交流平台,是制度得以落实的保障。为此,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听评课活动来实现指导交流的规范化,如拜师课、研讨课、汇报课、竞赛课、出师课等。然而,从目前顶岗实习运作的现状看,情况并不容乐观。一方面,由于缺乏与实习指导相关的系列制度,师范生的被指导数量和质量均得不到保障。笔者的课堂观察和调查发现,经历了一个学期顶岗实习,师范生的课堂教学技能存在极大的差距,部分师范生连最基本的课堂教学基本技能(如教学环节时间分配、课堂板书设计、过渡语言的使用等)都没有得到有效发展,更不用说教学材料的处理、教学模式的更新等能力方面的培养和锻炼。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合作指导方面的具体制度与措施,合作指导在顶岗实习实施中很少得到体现。合作指导的优势就在于,它既能让师范生明了做什么,又能明了为什么,从而实现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衔接。然而,笔者的走访调查发现,这种有利于师范生快速成长的指导模式得到落实的案例极少。此外,即使有部分师范院校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出台了部分与指导有关的制度,然而,由于制度执行不利,实习指导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特别是在师资紧缺的情况下,指导缺位就势必成为必然,这种情况在顶岗支教实习中更为普遍。
4.交流机制不通畅
美国的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实践显示,PDS运行中可能面临多重压力造成的合作关系紧张,这种紧张关系可能在大学内部、学校内部、学校与学区间以及大学与中小学间形成。[9]因此,建立通畅的交流机制就成为了缓解压力、改善合作关系的关键。顶岗实习在运作过程中,同样存在着多方主体沟通的问题,如师范生与高校指导教师之间的沟通,师范生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师范生与中小学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师范生与中小学指导教师之间的沟通,高校指导教师与各院系及学院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高校指导教师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高校指导教师与中小学之间的沟通,高校指导教师与中小学指导教师之间的沟通,中小学与高师院校之间的沟通,中小学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与高师院校之间的沟通等。如何从制度上确保交流的顺利开展,如何搭建多元的沟通交流平台,这是确保顶岗实习顺利运作需要考虑的问题。然而,从目前顶岗实习的运作现状看,其交流机制存在如下问题:
其一,制度建设力度不够,交流难以得到保障。制度制定的目的即在于对行为的规范,在顶岗实习的运行过程中,如何从制度上对各方主体之间的交流予以保障并没有受到重视,类似于“高校指导教师与师范生的定期见面制度、高师院校的巡视检查制度、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巡视检查制度,中小学指导教师与师范生的定期指导交流制度”等交流制度,并没有在顶岗实习制度建设中得到体现。
其二,交流平台单一,沟通渠道不畅。师生之间的交流是顶岗实习交流的主体,而目前师生交流的平台还主要局限于基于听评课的面对面互动交流,基于网络平台的互动交流、基于业余活动的互动交流明显不足,同时,有利于实现交流的教研室文化建设和学校文化建设力度不够。此外,院校之间的交流、院校与政府之间的交流也主要依赖于一两次的巡视、检查,基于其他平台的非正式交流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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