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知识概述
无形资产在取得以后,使用该无形资产期间内,应以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余额计量。要确定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累计摊销额,基础是估计其使用寿命,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才需要在估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则不需要摊销。
一、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估计
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的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二、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
(1)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通常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例如,企业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一块土地50年的使用权,如果企业准备持续持有,在50年期间内没有计划出售,该项土地使用权预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间为50年。但如果企业使用资产的预期期限短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规定的期限的,则应当按照企业预期使用的期限来确定其使用寿命。例如,企业取得的某项实用新型专利权,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为10年,企业预计运用该项实用新型专利权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6年内会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则该项专利权的预计使用寿命为6年。
如果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则仅当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重大成本时,续约期才能够包括在使用寿命的估计中。下列情况下,一般说明企业无须付出重大成本即可延续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有证据表明合同性权利或法定权利将被重新延续,如果在延续之前需要第三方同意,则还需有第三方将会同意的证据;有证据表明为获得重新延续所必需的所有条件将被满足,以及企业为延续持有无形资产所付出的成本相对于预期从重新延续中流入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相比不具有重要性。如果企业为延续无形资产持有期间而付出的成本与预期从重新延续中流入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相比具有重要性,则从本质上来看是企业获得的一项新的无形资产。
(2)没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律规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例如,企业经过努力,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及参考企业的历史经验等,来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3)经过上述努力仍确实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才能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例如,企业取得了一项在过去几年中市场份额领先的畅销产品的商标,该商标按照法律规定还有5年的使用寿命,但是在保护期届满时,企业可每10年以较低的手续费申请延期,同时有证据表明企业有能力申请延期。此外,有关的调查表明,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市场竞争等方面情况综合判断,该商标将在不确定的期间内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综合各方面情况,该商标可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又如,企业通过公开拍卖取得一项出租车运营许可,按照所在地的规定,以现有出租车运营许可权为限,不再授予新的运营许可权,而且在旧的出租车报废以后,有关的运营许可权可用于新的出租车。企业估计在有限的未来,将持续经营出租车行业。对于该运营许可权,由于其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从目前情况来看无法可靠地估计,因而应将其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在其预计的使用寿命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一)摊销期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是指自其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时起至终止确认时止。企业应当按月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当月新增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处置当月不再摊销。
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其应摊销的金额,存在多种方法。具体包括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企业在选择摊销方法时,应当能够反映与该企业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并一致地应用于不同会计期间。例如,受技术陈旧因素影响较大的专利权和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可以采用类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方法进行摊销;有特定产量限制的特许经营权或专利权,应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对于无法可靠确定其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二)残值的确定
无形资产的残值意味着,在其经济寿命结束之前企业预计将会处置该无形资产,并且从该处置中取得的利益。除下列情况外,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
(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项无形资产;
(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无形资产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该项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可能存在。
残值确定以后,至少于每年年末进行复核,预计其残值与原估计金额不同的,应按照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如果无形资产的残值重新估计以后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则无形资产不再摊销,直至残值降至低于账面价值再恢复摊销。
例如,某企业购入一项专利技术成本为100万元,计划5年后转让给第三方。根据目前市场得到的信息,该专利技术残值为10万元,企业采用生产总量法对其摊销,到第三年年末,经复核重估该专利技术预计残值为30万元,如果此时已摊销了72万元,该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为28万元,低于重估30万元的残值,则不再对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直到残值降低至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再恢复摊销。
(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根据可获得的相关信息判断,如果无法合理估计某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应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进行摊销,但应当在每一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其减值测试的方法按照判断无形资产减值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复核
某些无形资产的取得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规定的期限。但如果企业使用资产的预期期限短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规定的期限的,则应当按照企业预期使用的期限来确定其使用寿命。例如,企业取得的某项新型专利权,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为10年,企业预计运用该项新型专利权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6年内会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则该项新型专利权的预计使用寿命为6年。
没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律规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例如企业经过努力,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及参考企业的历史经验等,来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经过这些努力,如果确实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才能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处理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会计相关核算知识(www.daowen.com)
为了对无形资产后续计量进行核算,需要设置“累计摊销”科目。本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贷方登记企业按期(月)计提无形资产的摊销,借方登记处置无形资产应结转累计摊销的金额,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本科目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无形资产的摊销一般应计入当期损益,但如果某些无形资产是专门用于生产某种产品或者其他资产,其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通过转入到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中实现的,则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例如,某项专门用于生产过程中的专利技术,其摊销费用应构成所生产产品成本的一部分,计入制造该产品的制造费用。
理论案例
【案例设计2-94】西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0月1日,从外单位购得一项新专利技术用于产品生产,支付价款75000000元,款项已支付。该项专利技术法律保护期间为10年,按月采用直线法摊销。
西秦股份有限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取得无形资产时: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75000000
贷:银行存款 75000000
(2)按月摊销时,摊销额=75000000÷10÷12=625000(元)
借:制造费用——专利权摊销 625000
贷:累计摊销 625000
【案例设计2-95】西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购入一项专利技术和一项商标权。其中专利技术的成本为700000元,用于产品的生产,估计使用寿命为7年;而商标权的成本为800000元,估计使用寿命为10年。假定这两项无形资产的净残值均为零,并采用直线法摊销。价款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1)2019年1月1日取得时:
借:无形资产——专利技术 700000
——商标权 80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0
(2)2019年1月31日月末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专利技术摊销 (700000÷7÷12)8333.33
管理费用——商标权摊销 (800000÷10÷12)6666.67
贷:累计摊销 15000
实操案例
【案例设计2-21】2019年12月31日,西秦股份有限公司对12月1日购入的商标权进行摊销。
相关原始凭证:
无形资产摊销计算单 (直线法)
编制相关记账凭证:
转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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