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欧盟第三国移民权利研究:国际移民背景与法规制

欧盟第三国移民权利研究:国际移民背景与法规制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到亚洲,2010年国际移民人数为3.25千万,其中人数最多的是印度540万、巴基斯坦420万、哈萨克斯坦310万;东亚、南亚与太平洋地区收到的移民汇款为1740亿美元。在国家层面,从各个国家宪法所明文规定的“人权保障”到具体的部门法给予明晰的权利义务指导,就移民法而言,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移民法来规范本国公民的出入境以及外国公民的入境居留等问题。

欧盟第三国移民权利研究:国际移民背景与法规制

根据IOM国际移民组织的最新统计,国际移民已由2000年的1.5亿增加到2010年的2.14亿。目前,占有世界人口的3%的人士生活在自己出生地以外的地方,也就是说,在2000年的时候每35个人中有一个移民,2010年的时候每33人中就有1人移民,而且该趋势还在增加。2010年,移民在世界范围内的总汇款额为4400亿美元,其中汇入发展中国家的额度为3250亿美元。具体到亚洲,2010年国际移民人数为3.25千万,其中人数最多的是印度540万、巴基斯坦420万、哈萨克斯坦310万;东亚、南亚与太平洋地区收到的移民汇款为1740亿美元。很明显,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加深,全球已经步入“移民时代”。

与此同时,跟随国际性、大区性、地区性的人权保护条约和机制,移民管理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规定也从无到有,由少到多地发展起来。

就国际层面而言,有7个核心的人权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儿童权利公约》、《保护所有迁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www.daowen.com)

大区一级的以欧洲为例,主要由《欧洲社会宪章》、《欧洲人权公约》及其附属条约以及相关的次级立法文件组成,关于移民方面就是前文所述部分;非洲地区有《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美洲有《美洲人权公约》;阿拉伯地区有《阿拉伯人权宪章》等为基础组成的基本人权保障体系。

在国家层面,从各个国家宪法所明文规定的“人权保障”到具体的部门法给予明晰的权利义务指导,就移民法而言,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移民法来规范本国公民的出入境以及外国公民的入境居留等问题。其中传统移民国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早在1881年、1906年、1901年、1881年就制定了移民法,并随后建立专门的移民管理机构;以非传统移民的发达欧洲国家为例,德国于2004年颁布第一部《移民法》整合了原有的1965年《外国人法》、1990年《重新调整外国人权利法》以及1978年的《入境居留法》;意大利1998年颁布第一部《移民法》替代1990年的《外国人法》;英国1971年制定专门的《移民法》整合原有的1953年《外国人法》与1962年《移民条例》;西班牙于2000年制定《外国人在西班牙的权利和自由及其融入法》替代1985年的《外国人在西班牙的权利和自由法》;法国也于2011年通过了新的《移民、融入和国籍法》草案,是20年来修订最大的一次。新兴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智利、韩国、我国香港地区、我国台湾地区也分别于1966年、1972年、1975年、1999年、1999年出台了专门的移民法律。即便是不发达的国家,菲律宾分别于1940年与1950年出台了《移民法》和《外侨登记法》,博茨瓦纳于1966年颁布了《移民法》,哈萨克斯坦分别于1992年与1997年颁布了《移民法》与《人口迁徙法》,印度于1993年修订了《国籍法》,塔吉克斯坦于1994年颁布了《难民法》,越南于2000年颁布了《越南公民出入境管理法》与《外国人在越南出入境、居住与旅游法》,柬埔寨也于1994年颁布了专门的《移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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