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国移民法律上的差别待遇基本的来源都是社会基本观点的反应。那么,我们通过对几幅图表的分析比对,来看看欧洲社会对于外来的移民问题的基本态度的变化,以此作为切入分析的量化基础。如果没有特别说明,相关图表与数据均来自于IOM国际移民组织《2011年世界移民报告》:
表1 2003年欧洲各主要国家对于吸纳移民基本态度的比较
续表
Source:ISSP Research Group,2003,cited in Markus,2011:7.
Note:The Australian survey was completed by 2183 respondents,from 27 Angust to 24 December 2003.The question employed a five-point response frame:Do you think the number of immigrants to[COUNTRY]nowadays should be increased a lot;increased a little;remain the same;reduced a little;reduced a lot?Subtotals may vary by+/-1%,due to rounding(ZA,2005,cited in Markus,2011).
Source:Adapted from the European Commission,2006.
表3 1999年与2008年英国人对于移民感受变化图
Source:Ipsos MORI,June 1997~June 2008,cited in Page,2009.
Note:Skilled working class(C1)refers to those engaged in supervisory,clerical and junior managerial,administrative and professional work.Skilled working class(C2),as per the classification of social grades in the United Kingdom,includes households wherein the main breadwinner does skilled manual work that requires an apprenticeship or training,such as plumbing or car mechanics.
表4 1984年至2008年间德国人对于移民感受变化图
Source:Institut fur Demoskopie Allensbach,cited in Abah,2009.
Note:Data refer to August 1984,June 1998,December 2004 and March 2008.
*Data for 1984 is for West Germany only.
表5、6 被贩卖个人接受援助的数量变化与被剥削类型结构图
(www.daowen.com)
Source:IOM,2011.
从表1中可以看出,列入图表的有11个欧盟成员国及1个欧洲经济区国家(EEA),即西班牙、丹麦、葡萄牙、瑞典、爱尔兰、奥地利、法国、匈 牙利、德国(西)、荷兰、挪威(EEA)、英国,认为应该减少移民的观点比率达到50%以上的国家有12个;认为应该增加移民的观点比率超过10%的只有瑞典,而且比率最低的匈牙利只有2%。这其中还不包括统计移民问题非常严重、对移民相当反感的意大利、希腊等南欧国家,所以,整体而言可以想象,移民在欧洲并不受欢迎。
从表2可以看出,欧盟27国全部列出,认为移民对于国家发展作出很多贡献的平均比率是40%,认为作出很多贡献的比率超过50%的国家只有6个,即瑞典、葡萄牙、爱尔兰、卢森堡、芬兰、荷兰,不到1/3的国家,在人口数上更少(因为欧盟主要大国为英国、法国、德国与意大利等国)。说明进入欧洲地区的第三国移民素质并不是很高(比较而言),所以在对当地的贡献方面可能不尽如人意。这里面的原因,既有地理上欧洲接近北非与西亚,也有欧洲对于高技术移民的吸引力度并不是很强的缘故。
从表3可以看出,在英国15岁~29岁的年轻人与30岁~49岁的中年人对于移民的增加比较敏感,基本上在10年之间认为有太多增加的人数比例分别上升了23与16个百分点;从社会阶层属性看,中产阶级与技术工人阶层相较于非技术工人而言,对移民人数的增加更加敏感,10年间比率分别上升了15与38个百分点。基本可以判断,1999年至2008年间,进入英国的移民以中青年的劳动力为主,并且在基本劳务市场中对于英国本土的相关劳动力构成了比较强烈的竞争关系。
从表4可以看出,经过24年的发展,德国社会对于移民的态度发生了转变,认为太多的观点的比率从79%下降到53%,下降了26个百分点;认为不太多的观点的比率从8%上升到了24%,升了16个百分点,说明移民开始接纳移民,同时也意味着移民在相当程度上开始融入当地社会。
表5与表6是关于被贩卖人口的数量变化与被剥削结构的比对图,可以看出2000年至2010年被贩卖人口数量在总体趋势上呈现上升趋势,在受剥削的被贩卖人口中,性剥削占有42%的比率,强制劳动占有30%的比率。
任何法律上的差异都来源于社会性的差异,在基本的层面上就表现为偏见。从如上的四个图表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最基本的判断:尽管移民与当地的融合已经发生,并且正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欧洲地区的移民偏见仍旧存在并且比例相当高。
根据西方著名移民法专家Stephen C与Godula Ko的研究,[9]偏见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族群中都存在,作为社会心理的一部分,来源于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基于人种、种族、国籍、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而来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在价值上没有优劣之分,但是对于单个的个体而言则有好恶之别。但是,当个体性的偏见因为特定社会生活状态的变化,例如社区内外来移民工人的增多而导致工作岗位的减少、福利的降低,甚至因为文化差异造成的冲突,更加严重的包括伴随非法移民而来的卖淫、贩毒、偷渡、黑帮火并等移民犯罪案件的增加等都会越来越多的积累形成一种社会效应,最终放大变质为“歧视”——歧视的后果就是在政治或法律上表现出明显或者不那么明显的差别待遇。
欧洲地区对移民的偏见由来已久,至少可以分为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历史文化背景的原因。在世界近现代史上,欧洲地区的国家常常作为宗主国治理世界各地的殖民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对于殖民地地区具有巨大的文化心理优势。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殖民地的纷纷独立以及经济发展的要求,殖民地人民开始向原有的宗主国地区迁徙,比如进入英国的印度、巴基斯坦、埃及、南非等地的人群,进入法国的马格里布国家(北非的阿尔及利亚、利比亚、突尼斯、摩洛哥等地)的人群,以及进入德国的土耳其人等。一方面,在历史上进入宗主国的殖民地人民,一般是以“契约奴工”甚至是以奴隶的身份进入,在当地人眼中一般是“未开化”的低等人;另一方面,新时期的这类人群在进入相关发达地区之后,虽就大多数而言,并非历史上的野蛮形象,但是在语言、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各方面与居留地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和差距,需要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适应学习,在当地人看来这就是一群不一样的人,因此在基本心理层面也会产生不认同。
第二,现实的经济关系和社会结构。虽然旧的殖民体系已经瓦解,但是传统的资本主义国家凭借历史的积淀、资本以及技术的领先,在早已建立起来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占有有利位置,而且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占领了制高点,在新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中仍旧具有“剪刀差”优势。以欧洲为例,在这些进入欧洲的人当中,即便是以平等的身份入境,但是大多数所从事的仍旧是比较低端的雇佣工作,能够在社会各阶层中走向上层,例如高级经理人、教授、律师乃至议员的人数非常之少,在经济关系中处于明显的劣势(从表2的统计中也可以得出结论)。同时,作为新兴的移民地区,新移民在社会生活与国家政治生活中并没有形成自己稳定的集团力量及其代表,代表他们的政界人士还没有进入各级的国家机关,因此在重大的社会主题以及社会变革当中,不可能获得更多的照顾,移民所获得的利益只能是移居国家出于自己的需要,为了稳定或者融合的要求而给予的补偿,移民获得完全的主体地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三,新移民与原住民在以经济为中心的各种社会资源的竞争。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地区的经济很快恢复和发展,经济结构也出现战略性的调整,一些附加值比较低的产业向第三世界国家或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转移,但是一些低端的服务业仍旧需要大量的就业人口;但是欧洲地区很快进入老龄社会,人口自然生育率和增长率都开始呈现负增长趋势,人口缺口越来越大;同时战后欧洲开始建设“福利国家”,本国公民因未享受很好的福利而不愿意进入低端的产业,所以不得不引进外籍劳工,而且移民以及移民后代的长期定居也必然要求相应的福利与基本待遇,从而在社会保障系统各方面引起内在的竞争,这是当地人所不愿意看到的。笔者在欧洲比较长时期生活期间,从当地人那里获得最多的对移民不利的信息就是当地人认为移民的目的就是“获取福利”。
第四,日益增多而且复杂化的非法移民与移民罪案。两极格局终结之后,原本被隐藏的地区领土纠纷、民族矛盾以及宗教冲突被释放出来,酿成了数波比较大的人道主义灾难以及难民潮,这些新进的移民在接待国家的社会社会生活各方面处于劣势,无论工作、学习还是社区生活等方面因为偏见与歧视承受压力的巨大,很容易铤而走险。近些年发生在法国巴黎,英国伦敦、利物浦、伯明翰、曼彻斯特以及意大利等地的移民骚乱,其主体就是无法正常学习以及正常就业的青年移民。另外,因为欧洲各国庞大的地下经济给人口贩卖与偷渡打开了大门,[10]随之而来的偷渡、贩毒、卖淫、赌博乃至黑帮冲突等造成社会矛盾与压力急剧放大,当地人认为移民是主要的问题根源。
第五,根据Stephen Castle和Godula Kosack的研究,偏见的产生还有个人心理方面的原因。作为一种来自个人病理性的社会现象,其表现为由个人非理性的精神缺陷引发而导致替代性行为。也就是说,存有偏见的个人一般存在内在的心理软弱或缺陷(比如懦弱、不自信等),为了掩饰内在冲突而在外做出维护自尊的努力。[11]偏见作为一种自我防卫的手段,更多的指向别人而非自我。所以,从本质上讲,偏见与歧视是个人缺陷导致的非理性自我解决方式,并非社会政策所决定的产物。当然,随着社会化过程的不断加深,经过社会性语词、价值、习惯的熏陶乃至权威的外部控制,个人在被逐渐影响的过程中失去独立的判断能力以及本来的原初见解,渐渐形成一种不自觉的群体非理性态度。
即便是在移民群体当中,因为与接待国家联系程度以及历史文化渊源的不同,仍旧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即使在同一种群内部,也存在着因为地域来源不同的次单元而形成的偏见与歧视。以英国为例,亚洲移民所承受的痛苦最深,其次是加勒比区域西印度群岛的移民,至于澳大利亚则基本没有歧视,被视为英国的同伴。[12]即便是移民群体当中,老移民对新移民,拿到永久居留资格的移民对长期居留的移民,合法移民对非法移民,非法移民中的偷渡客对人口贩卖的受害人等,都存在多多少少的偏见与歧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