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欧盟第三国移民权利及范围研究成果

欧盟第三国移民权利及范围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就本质而言,欧盟毕竟是一种国际组织。欧盟的出现,对传统国际法的很多概念形成了现实的挑战,比如“公民”与“国籍”,但是在实务中,究竟强化原有的国家主权还是弱化原有的国家主权仍旧存在着很多争论。即便是以“第三国移民”为核心,区别于其他已有研究作品,本文对移民的类型仍旧作狭义的界定,仅指停留在欧盟地区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长期居留者,特别是以一般意义上为实现“移民”身份的移民。

欧盟第三国移民权利及范围研究成果

国际移民牵涉很多学科,但就欧洲移民而言,存在着至少三种视角:洲际的(international)、区际的(European)、国家的(national)。在欧洲内部,因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新老欧洲在文化宗教、习惯上的差异,以及历史上的诸多遗留问题,使欧洲的国际移民问题纷繁复杂,欧盟的移民法在多层架构之下,常常不是正向一致通过一般准则,而是以谋求建立“最低标准”得以签署和实施,即某种政策规定以各成员国不反对为前提建立一体化的最基本标准。

在欧盟移民法内部,欧盟作为主权国家主权让渡的产物而具有“类国家”的某些功能,比如一定程度上的立法权、行政管辖权与司法管辖权,在某些共同决定的事务之中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执行权;并形成了类似国家结构的欧洲议会、委员会、理事会以及欧盟法院。但是,就本质而言,欧盟毕竟是一种国际组织。欧盟的出现,对传统国际法的很多概念形成了现实的挑战,比如“公民”与“国籍”(专门术语一节中论及),但是在实务中,究竟强化原有的国家主权还是弱化原有的国家主权仍旧存在着很多争论。以国际移民政策为例,在欧盟各国达成3个月以下(旅游、学术交流、经商等目的)的短期“申根”签证政策一体化共识后,对于长期居留的外国人问题(第三国国民问题),仍旧主要依靠各个成员国的国内法调整;关于第三国国民政策的一体化问题,就像作为一体化重要成果的“欧元”的前景不明甚至存在废除争议一样,欧洲内部仍旧争论不休,[11]其主要阻力就是来源于各个成员国在主权问题上的敏感和保留。(www.daowen.com)

因此,面对一个如此复杂而又处在变动中的研究对象,如果面面俱到很容易流之粗浅;如果择要而论则很容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并且失去对中国的现实意义。在认真斟酌之后,作者确定将论题限定在欧盟的“第三国移民政策”这一核心问题。即便是以“第三国移民”为核心,区别于其他已有研究作品,本文对移民的类型仍旧作狭义的界定,仅指停留在欧盟地区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长期居留者,特别是以一般意义上为实现“移民”身份(即以获得接待国的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加入接待国国籍为目的)的移民。在论述中做到以史启篇、史论结合,辅以文本解读和案例分析,揭示第三国移民在欧盟地区的真实权利状态,从而揭示欧盟及各成员国在该问题上的变化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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