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实验中学实施学分制评价的意图是把唯分数的传统评价转变为学分、能力综合素质的创新评价,以量化的分值方式,通过不等的学分值来记录学生在相应课程领域的发展经历以及达到的发展程度;通过不等的学分值使学生了解自己学业的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发现了如下问题:
1.考试类科目的学生评价方式较难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
根据笔者跟踪课堂评价的情况以及访谈教师的结果来看,考试类科目的学生评价方式规定为:学生获学年总评分分值的标准是包含3(平时作业成绩)∶3(期中考试成绩)∶4(期末考试成绩),然后折算成学分,其中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是以书面的考试为主,考察更多的是记忆性的知识,而各种能力的考核却得不到充分体现;还有30%的平时作业成绩试图弥补这个缺点,但平时成绩如何给出?
在对教师的访谈中得知,学校对于这个方面的评价没有给出任何规定,也没有在这个方面对教师进行培训,教师往往主观地根据自己的想法进行评价,每位教师的方法不尽相同,大多数教师选择平时某几次测验的平均分当作平时作业成绩。其实,平时作业成绩的评价内容主要是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实际的学生评价内容与学校政策目标和师生期望有较大的差异。在考试类科目的评价中,评价主体主要是任课教师,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同伴之间的评价基本没有,这样的评价较难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这也导致了评价本身不够透明。(www.daowen.com)
2.考核类科目的学生评价操作不规范
尽管实施学分制评价后,对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思想品德与行为素养的考核制订了具体的方案,但通过深入的调查分析仍然可以发现这方面存在着不足。
从调查结果中发现,只有41.31%的学生清楚思想品德与行为素养的评价方法,大部分学生是不清楚或不太清楚;从对教师的访谈中发现,部分教师认为教师评价部分只是很笼统地凭着自己的主观感觉给出一个最终的等级。因此,评价带有主观性,不是非常公平,最终会影响学分的给定;学生给学生评价时,可能会根据自己平时与该学生的关系好坏作为评判的标准之一,或倾向于不管好坏,都给出一个折中的分数,这就使得这种评分方式在客观的形式下显示出了一定的主观性,使该课程最终的成绩明显呈偏态分布;也就是说,学生对自己的评价更具有主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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