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社会现象的出现都必然有其存在的根据,腐败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自然也与社会的方方面面有着深刻而又复杂的联系。基层干部长期处于基层一些,与群众有着最广泛的联系和最直接的接触,基层干部的能力素质、工作任务、工作强度和难度等具有不同于高、中级干部的特点,其实施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基层干部个人方面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原因;既有监督管理方面的原因,也有发展阶段上的原因。在对某直辖市检察机关2007—2011年来查办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后,笔者认为,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基层干部综合素质不高,法纪观念淡薄
从查办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看,由于自身政治修养、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法制意识和文化程度等的局限,部分基层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综合素质确实不高,对自身的作用和责任缺乏清醒认识,公仆意识欠缺,法纪观念淡薄,面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无法抵挡住腐朽思想的刺激和诱惑,理想信念动摇,最终走上职务犯罪道路。如有的基层干部文化程度是文盲,法律知识欠缺,对罪与非罪的界限认识模糊不清,认为“收受好处费是正常的人情往来,是我为你办事,你给我好处,两厢情愿”,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基层干部对自己的行为极不负责任,把公款当作私人财产一样随意转借他人;有的基层干部“有权不使,过期作废”的思想根深蒂固,将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到处吃拿卡要;有的基层干部长期忙于事务性工作而疏于学习,小农意识浓厚,工作常常搞“公私兼顾”,以权谋取私利;还有的基层干部自持位高权重,独断专行,把自己的权力凌驾于法纪之上,大搞权钱交易、索取贿赂。如该市某区原副区长刘某受贿案,刘某长期担任区领导、负责全区农村地区工作,位高权重,其在关系全区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基层工作中,敏感性不强,自律意识差,法纪观念淡薄,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并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最终案发落马。“物必自腐,而后虫生。”这些基层干部大多平时不注意自身修养、不注重学习、不关心时事政治,热衷于庸俗低级的生活,法纪观念淡薄,没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可以说,自身综合素质较低以及法纪观念淡薄是导致这些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权力结构不合理,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制约
权力结构不合理,权力配置不科学,权力的行使就不会受到强有力的制约,权力就会凌驾于制度之上。再好的防控措施,再严密的程序设计,都将变成摆设。通过分析该市检察机关五年来查办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后发现,很多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与权力结构不合理和权力过于集中有着密切的关系。权力结构不合理、权力过于集中表现在多个方面:一是“一把手”的权力过于集中,不受制约。在一些基层单位中,权力集中在局长、处长、乡长、科长、主任等“一把手”手中,不少基层“一把手”任职时间长、关系硬、工作随意性大,封建“家长制”风气严重,习惯个人发号施令,长此以往便养成漠视制度、纪律约束的习惯。其实,很多“一把手”的职务犯罪活动在初期就已被群众发现和举报,但权力过于集中为其提供了屏障,也使得纠正权力过错的代价大大提高。二是领导班子成员权力过于集中,不受制约。不少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其管辖范围内,掌握着相当大的物资分配权、资金使用权、人事管理权和项目审批权等,一般都是集研究、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权力高度集中,难以避免个人专断。正是过分集权的权力配置为某些掌权的基层领导班子成员提供了任意使用公权的可能。三是职能部门的权力过于集中,不受制约。一些基层单位的职能部门权力配置不科学,权限划分不合理,职能交叉重叠,有违“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要求,既管人,又理财,还监督,导致权力高度垄断。如在项目发包过程中,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而是由某个职能部门说了算,进行暗箱操作,就极易导致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
(三)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监督难以及时到位
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这是实践反复证明了的真理。如果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对权力的监督不到位、制约乏力,权力的滥用就在所难免。在权力失控和制约不力的情况下,个人的意志常常会由于没有压力和牵制而轻而易举地进入权力过程,从而使掌权人形成不谨慎甚至是随意的精神状态。通过本次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内部监督制约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单位内部好人主义风气盛行,对本单位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而外部监督又具有滞后性,监督力量分散,监督的实际效果难以令人满意。如该市某区副区长刘某受贿案,刘某在担任区委常委、副区长期间,利用分管某区农委、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种植业服务中心等单位的职务便利和影响,先后七次索取、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91.4万元。对于刘某的受贿行为,无论是上级领导对其的监督,还是单位内部监督制度对其的约束,均未能达到监督制约效果。此外,公务员的基层执政与行政管理缺乏上级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有效同步跟踪与监督,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无法监督,也为刘某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总而言之,如果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监督不及时到位,权力行为的规范就会流于形式,丧失应有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会容易给少数掌权的基层干部制造绕开组织监督、绕开制度约束、绕开民主程序的时间和空间。
(四)改革进程中经济、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健全,漏洞较多(www.daowen.com)
在我国改革进程中,由于新旧体制转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处于不完善阶段,管理体制方面也存在较多漏洞。我们的经济、管理体制和机制还不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方式还没有完全转变过来,某些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滞后,行政权力还过多地介入经济经营活动,加之基层经济主体之间的竞争还不太规范,这就为某些人为了自身或者小团体的利益搞权力寻租或者权钱交易提供了一定的机遇和条件。在如此机遇和条件下,掌握稀有资源分配权的基层干部尤其是基层领导干部,一旦产生以权谋私的冲动,就能轻而易举付诸实践。应当说,近年来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现象突出,与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完善、管理措施有漏洞是密切相关的。如有关政府部门项目资金投放程序不科学,涉农政策和兑现程序存在漏洞,相关资金、项目管理制度落实不严,管理不到位等。这些经济体制、管理体制和机制上存在的弊端和漏洞,为基层干部实施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科学严密的财务制度和规范严格的财经纪律是职务行为廉洁性的重要保障。而从该市检察机关五年来查处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看,有不少发案单位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法规,财务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如有的单位私设“账外账”“小金库”,各记各的账,各支各的钱,账目不公开,收支缺乏透明度;有的单位出纳会计一人兼、管钱记账一手揽,少数干部独揽财务大权;还有单位甚至财务管理混乱、有章不循,出现无账、片账、包账现象,这些无疑为基层干部实施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客观上助长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比如,有些基层干部就是利用了财务管理上的漏洞,采取将收取的公款长期不交财务、自收自支,利用白条和虚假发票冲账、把“小金库”资金用于个人支出等手段进行贪污、挪用公款等。如在该市某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董某贪污、受贿一案中,董某于2006年1月至2010年8月期间,利用负责管理区农村工作委员会账外资金(小金库)的职务便利,多次支出账外资金共计人民币169360元,用于其与他人在某公司进行美容消费。正是因为该市某区有关部门对国务院和中纪委要求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落实不力,在数年间违规积累了上千万元小金库资金,其中部分被相关人员用于账外支出,这客观上为其主管领导提供了侵吞、占有、使用小金库资金的欲望和可能。
(六)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存在缺失
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确保预防腐败的各项制度得到贯彻落实的有效方法,也是确保基层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有力手段,也是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现象滋生的重要举措,但由于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体系是一个全社会参与、涉及环节众多、纵横联系复杂的庞大系统,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各基层单位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水平开展也不平衡,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相比于市级单位或者市直单位,基层单位对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重视程度相对较低,尤其是很多农村基层单位对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一些基层干部对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甚至还存在戒备心理或者抵触情绪,严重影响了基层单位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开展。毋庸讳言,当前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还有很多薄弱环节,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深入开展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还比较少,检察机关尚没有形成完善的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相应网络,预防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尚存在缺失。这无疑不利于遏制和减少基层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发生。
(七)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和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一切向钱看”“等价交换”“有偿服务”等社会上盛行的不正之风对一些基层干部也造成了严重冲击,使得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诱发力增大。有的基层干部觉得自己吃苦多,工资待遇不如老板,生活环境没有大城市好,社会上“越富越光荣”的观念与“辛苦工作一辈子,不够买房一下子”的窘况形成巨大反差,“反差心理”“攀比心理”逐渐强烈,导致人生价值观取向失衡,心目中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日渐淡化,在思想上萌发权钱交易的念头,一旦有适当的环境和条件,就会把权力作为私有商品进行“寻租”,换取“补偿”,甚至不择手段地为自己谋取私利,成为基层干部队伍中的败类。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随着经济活动的增多,基层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权力,这部分干部往往成为“糖衣炮弹”攻击的对象,不少人常处于金钱、人情、关系包围的氛围之中。一些基层干部的权力并不大,但只要帮人办一点小事,就会有人请吃送礼……长此以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基层干部在尝到了些许当官的小甜头中,经不住来自各方面的考验和诱惑,私欲渐渐膨胀起来,滋长了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思想,权钱交易的腐败恶习逐步养成。他们从拒绝吃请到大吃宴席,从接受一般礼物到巨额钱财,从心理嬗变发展到权力嬗变,最终跌入职务犯罪的泥潭。更为恶劣的是,在极个别基层单位或部门甚至形成了“逆淘汰”的环境,让正派的基层干部无法立足。可以说,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和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成了许多基层干部走上职务犯罪不归路的催化剂,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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