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服务评估
上述案件是面向强制猥亵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的心理困扰提供的心理救助服务。在服务的过程中,社工根据性侵案件的类型、案件发生的时间、受害人的性别、受害家庭的应激状态以及当前需求、受害家庭的应对资源以及社会支持等为案主以及家长(母亲)提供了短时、结构化的危机介入服务,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有效缓解和疏导案主以及家长的负面情绪,促进和恢复家庭对“转学”的良性沟通,从而在短时间内帮助家庭发现、发挥内部资源,并发展出阶段适应性的、家庭支持性的应对方式。
在案例分享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社工如何聚焦“转学”冲突,引导家庭成员对性侵受害经历(包括披露后的连锁反应)后的“回避”姿态进行解构,并通过对话形式较为完整地呈现出如何采用家庭会谈、个别会谈、沙盘游戏、动机晤谈、叙事治疗等多种形式和技巧促进案主以及母亲对“回避”姿态(包括回避案发地点、回避团员、回避唱歌练琴、回避母子之间的冲突以及深入交流等)背后的情绪、认知、应对以及期待的表达、接纳和调节的过程。其中,社工在服务预估、服务对象的定位、服务设置以及不同阶段的社工角色定位上体现出了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社工个案服务的专业化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①注重对介入前工作的资料收集和多方沟通;②体现对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性别照顾;③注重对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应对状态评估和情绪疏导;④注重对于性侵未成年受害家庭的整体应对评估和情绪疏导;⑤注重关于心理危机应激反应的正常化教育;⑥强调从家庭层面挖掘、发展应对资源;⑦强调社工、案主和家庭对性侵受害经历的共同建构,尊重和鼓励家庭以独特、灵活、适应的方式应对困境。
下面,我们将结合政策法规、相关理论和助人工作实践要点对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专业化个案介入服务进行简单的梳理和回顾。
(二)理论知识回顾
如果没有外界的干预,性侵犯现象是不会自动停止的。美国一项研究表明,每位男性侵犯者平均侵犯过150名孩子(Albe et al.,1988)。受害儿童如果未能及时得到有效帮助,那么他们将遭受严重的近期以及远期精神创伤,从而破坏其身心发展(Beitchman et al.,1991,1992;Briere&Runtz,1998;Fergusson et al,.1996,1997;Kendall-Tackett,Williams&Finkerlhor,1993;Mullen et al.,1994)。[57]同时,心理学研究表明,在儿童时期反复遭受性侵,不仅会给受害者身心层面带来巨大伤害,更影响受害者健全人格的发展。他们中的一部分通过“向受害者认同”[58],在今后的生活中强迫性重复这种受虐体验,让自己不断处于这种危险关系和被害境遇中,从而难以建立和融入安全正常的生活圈子,变成真正的受害者,例如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还有一部分通过“向加害者认同”[59],在成年后以施暴者的身份对待儿童,发生“恶逆变”[60],从被害人变成犯罪人。
综上,无论是从儿童性侵犯预防还是儿童性侵犯受害群体权益保护,及时、专业、有效、系统的介入都是不容置疑的。而作为面向儿童性侵犯受害群体提供权益保护的社工来说,及时的介入、专业的视角、有效的方式以及系统的救助缺一不可。
1.及时介入的政策支持和实践基础
近几年,我国在政策法规层面逐步加强和完善对遭受性侵犯儿童的权益保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刑事诉讼法》《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等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了未成年人在诉讼中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包括隐私权,知情权,参与权,赔偿请求权,获得法律援助、国家救助权,法定代理人到场权等。在《民法典》中还对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案件的民事诉讼时效作出重要调整。
在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救助实践层面,全国多地(如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等)将司法保护与社会化救助相结合,为充分保障未成年受害人权利提供落地支持。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朝阳区未检处在推进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专业化”办案、“一站式”取证工作的同时与朝阳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团委、区民政局相关部门以及社会组织(包括司法社工机构、心理学会以及各类志愿组织)建立了广泛、长期的联系,通过整合社会力量,从法律援助、提供心理支持、协调社会救助、推进性侵未成年被害预防教育等多方面搭建了面向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保障网络。而这个区域化的综合救助保障网络为上述案例中社工的及时介入和多方沟通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平台保障。
2.“性创伤”社会建构视角的理论支持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性创伤”的重点在于创伤事件的社会过程,所谓创伤是在社会过程的作用下被概念化了事件意义的属性的“社会事实”。[61]因此,我们可以从社会和过程、空间和时间、横向和纵向等不同维度来建构或者解构“性创伤”这一“社会事实”。这是社工在介入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前的必修课。
西方学者从20世纪90年代把儿童性侵犯现象的研究视角从受害者本人转向对儿童性侵犯的家庭支持研究。研究表明,“家庭支持”比“性侵犯事件”以及“个人特征”更能影响受害者的创伤康复程度。[62]在理论建构方面,西方学者陆续发展出家庭应激理论、家庭系统理论、社会性别视角和家庭抗逆力视角。通过将家庭作为有独立性格和特征的实体,把性侵被害儿童的创伤体验和演变经历从“个人”扩大到“家庭”,同时也把性侵这一危机事件的应对扩展到家庭功能挑战和家庭应对策略层面。
我国学者龙迪把儿童性创伤的研究视角从家庭扩展到了社会以及文化的时空建构中,以社会建构主义的视角从个人、家庭、社会/文化三个层面搭建了个人创伤经验、家庭关系系统、家庭抗逆力、文化/性别以及大系统之间的中国家外儿童性侵犯家庭经验的理论框架,从横向即个人与家庭、家庭与社会(大系统)和纵向个人创伤、家庭抗逆力以及文化/性别两个维度立体、动态地解构了性创伤社会现实的形成过程(图5-1[63])。
图5-1 性创伤社会现实的形成过程
从上图可以看出,图中的五个部分是相互管理、相互影响的。其中,“个人创伤经验”“家庭系统经验”与“大系统”(社会)以循环因果的方式相互影响;“文化/性别”在塑造“个人”“家庭”以及“大系统”(社会)的同时,也被后三者所塑造;“个人”“家庭”“文化”相互作用,在建构“个人”和“家庭”创伤经验的同时,具有培育“家庭抗逆力”的潜力[64]。参考上述概念框架,社工在提供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性创伤介入中,不仅要考察家庭成员的反应、家庭结构的功能以及家庭应对的能力,还要在更广阔的层面反思家庭所处社会系统、主流文化给家庭以及个人层面带来的空间和限制,以此觉察和减少对于受害者个体以及受害家庭的责备和加害,从而帮助家庭在特定的社会—文化—历史背景下应对儿童性侵犯这一危机事件,寻找和发展出家庭自己独特的创伤应对故事。(www.daowen.com)
从上述案例分享中,我们看到社工具备了从社会—文化—历史角度去看待、反思、评估以及介入性侵案件未成年受害家庭的意识和实践能力。例如,在预估阶段从个人、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层面对强制猥亵发生后以及案件披露后案主、母亲、亲友、同学等不同主体的反应以及应对进行了梳理,并以此制定了以案主以及母亲为服务对象,以家庭抗逆力为支点促成家庭应对行动的介入计划;在介入的过程中,社工透过对话,影响和引导案主以及母亲形成创伤应对经验,促进家庭抗逆力的提升。此外,社工还从文化和性别层面敏锐地觉察到了“贞洁”对于性侵案件男性被害人的“宽容”以及性别角色期待(“男子汉”)对于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责难”以及这两者之间的冲突给处于青春期的案主以及家长带来的认同压力。
3.有效介入的策略及工具
来自心理学、精神病学、社会工作以及医学等领域的大量研究表明:性侵犯是影响儿童精神健康的重大风险因素之一。儿童性侵犯被害经历往往使被害人以及整个家庭陷入危机状态中。国内外学者从危机状态评估、危机发展阶段、危机干预步骤以及技术等层面对危机干预的策略进行了系统研究和梳理。
(1)有效的危机干预取决于准确的评估。在心理危机干预中,评估是进行干预的前提条件,并且贯穿干预过程的始终,干预者对身处危机中的当事人进行持续评估,并根据当事人的反应灵活地调整干预策略。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个体经历的突发事件的性质、个体的生理和心理反应、个体采取的应对方式以及社会支持、有利资源等[65]。
在上述案例中,社工根据危机事件发生的时间、危机事件性质、案主以及母亲当前身心状态、案发后至今持续的应对方式以及社会资源等各个方面进行了综合预估。同时在介入过程中,社工灵活运用10点自评法、沙盘游戏等方法持续关注和跟进案主身心状态,为介入方向的设计以及服务的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实务工作中,我们也可以借助一些心理学量表如SDS(自评抑郁量表)、SAS(自评焦虑量表)、QSA(自杀态度问卷)以及社会支持量表等进行系统评估,帮助社工对案主的急性症状以及严重心理不适问题进行识别和评估,以减少自我伤害行为甚至自杀等极端情况的出现。
(2)介入目标的设定需考虑危机发展阶段性特点。心理危机的产生、发展及激化经历着复杂而微妙的心理过程。通常认为,个体由危机出现到恢复平衡一般需要6~8周,危机的持续期为4~6周。心理学家把心理危机发展以及应对的过程分为4个阶段,包括冲击期、防御期、解决期和成长期。根据个体所呈现的危机发展状态以及个体差异,社工个案服务的“聚焦点”有所不同。例如,对于危机发生不久(48小时以内)的个体即危机冲击期,服务应聚焦于安全层面,即从确保情境的安全性、建立安全信任的关系、提供情绪支持和生活关怀入手;对于体验到更多认知冲突、心理纠结状态的个体(防御期),服务则聚焦于负向情绪的宣泄以及非理性认知的调整上;对于解决期的个体,服务则更多从行为层面(包括自我情绪调节、形成合理期待、丰富应对技巧等)进行介入。而对于个体在危机事件后3~6个月或者更长时间内出现的慢性、延迟性的心理不适问题,则更多考虑使用心理治疗模式进行长期、治疗性、系统性的介入。
在上述案例中,社工在对案主做出处于危机发展“解决期”的评估后,将服务目标聚焦于“转学”冲突的化解以及家庭应对的恢复上,充分体现了危机干预的快速、短期、密集介入的优势,从而确保了危机介入目标的达成。同时,在预估过程中,社工不仅从危机介入层面对案主的心理需求进行了阶段性分析,还从心理社会治疗模式的角度结合个人成长经历、青春期心理特点、依恋关系以及家庭背景等多个人应对姿态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反思,从尊重个体的独特性、完整性和能动性层面提升对案主当前状态以及应对方式的理解和接纳,从而提升社工对于介入过程的把控性和灵活性。
(3)介入策略的灵活性和丰富性。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危机干预模式,但是所有干预模式的目标是一致的,即减轻危机受害者的急性症状,恢复其主动性,从而防止或减轻心理创伤和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的发生。尽管不同流派对于急性症状介入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可以从情绪、认知、行为以及社会支持四个层面对现有主流的危机干预策略进行梳理。
例如,在情绪层面,社工可以透过及时介入、积极关注、共情式倾听、情感反映、情感言语化等技巧促进案主进行情绪觉察、情感表达和情感宣泄;在认知层面,社工可以透过开放式提问、具体化和澄清、叙事问话技巧(例如外化式问话、独特结果问话、重构式问话、未来问话等)、非理性信念识别、应激反应正常化心理教育等技巧引导案主进行认知调整和认知重塑;在行为层面,社工可以透过放松训练、动机晤谈法、心理晤谈技术(CISD)、眼动脱敏再处理疗法(EMDR)等技巧帮助案主恢复和提升对于自身和外在环境的控制感和效能感;在社会支持层面,社工可以透过挖掘、调动和发挥社会支持系统(如家庭、同伴群体、学校以及专业资源等)帮助案主建立、恢复和增强社会支持性,以减少案主的孤独以及自我隔离,从而提高案主的融入感和归属感,促进其恢复正常生活。
此外,在性侵案件被害人(尤其是未成年被害人)的专业救助服务中,我们需要重点考虑未成年被害人的年龄阶段、性别以及与性相关的禁忌等因素,在介入中可以通过匹配同性别社工、采取艺术治疗(如绘画、沙盘等)等方式缓解未成年被害人的紧张和不适,促进服务关系的建立和形成。
在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从服务计划的设计以及介入过程中发现社工从情绪疏导、认知调节、行为促进以及社会支持四个层面逐步推进和深入服务,并充分考虑到案主的性别以及年龄特征,在服务设置上匹配了两名社工采用家庭会谈和单独会谈的形式对案主以及母亲进行介入。从服务的对话部分我们可以发现,社工采用了萨提亚家庭治疗、理性情绪疗法、叙事治疗、完形治疗、动机晤谈、艺术治疗等多种治疗流派的技巧,具有较为丰富的社会学、社会工作、心理学以及危机干预心理教育知识,具备良好的访谈对话能力、共情能力、家庭访谈能力以及个案把控能力。在社会支持介入层面,社工更多从生态系统理论的视角出发,从个体优势(案主以及母亲)、家庭支持系统(家庭成员以及亲友支持)以及社会支持系统(学校、检察院等)等层面帮助案主以及家庭获得社会支持和自我肯定。由此可见,在面向性侵案件未成年受害人的个案服务中,社工可以通过灵活运用各种介入策略,促进和发挥介入策略的“工具理性”,从而为实现社会工作者的支持者、咨询者、使能者以及关系协调者等角色的“价值理性”提供现实支撑和实践路径。
4.性侵犯未成年受害群体的权益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
儿童性侵犯的创伤经验是一个持续改变的动态关系过程[66]。不仅涉及儿童自身身心健康水平以及成年后的社会适应能力,还影响家庭成员的身心状态(继发性创伤反应)、家庭结构的稳定以及家庭适应能力。因此,在为性侵犯未成年受害人提供服务时,我们需要以“未成年受害者”以及“受害家庭”为中心将个体以及家庭层面的生理、心理、社会需求纳入需求预估中,形成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及保障有效监护的长期化、系统化、综合化的服务方案,并通过未成年性侵犯以及未成年权益保护所涉及的所有部门的跨部门、常态化、专业化的合作和支持,帮助其解决法律、生活、医疗、心理、教育以及就业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受害未成年人以及家庭的创伤自愈,培育和营造安全、关怀以及支持的良性社会氛围。
另外,对于遭受家庭内部成员性侵犯的未成年人群,我们更多以“未成年受害者”为中心从家庭监护干预层面采取快速、有力的措施,在确保受害群体脱离危机情境、保障人身安全、恢复正常生活的前提下,逐步推进心理康复、社会融入、创伤自愈的系统服务。
在上述案例中,社工为我们呈现了一个运用个案工作手法对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以及母亲提供了短期、密集、有效的危机干预的过程。但我们需要清晰地认识到这是性侵未成年受害人创伤修复介入服务的“个例”。基于该案例中案主所具备良好的心理品质(如积极的归因方式、正向的价值观念、良好的自控以及情绪调节能力、安全的依恋关系等)以及较好的家庭支持(健全的家庭结构、稳定的家庭关系、良好的情感支持功能、灵活的家庭应对方式、有力的家庭资源等),案主的需求更多地聚焦于由性侵案件披露后的舆论压力和转学冲突所引发的心理困扰上,在生存、安全、情感支持、自尊层面并未受到明显影响。可以说,案主个体以及家庭所具备的能力为应对性侵受害危机提供了保护性因素和修复优势,在此基础上,社工通过聚焦此时此刻的心理困扰,充分调动和强化个体和家庭已有的应对资源,及时植入和丰富家庭外部的社会支持,从而确保了以危机干预为模式进行创伤修复服务的阶段性和有效性。
在我们所接触到的性侵受害群体中,相较于案例中所呈现的短期性介入、阶段性调整的个案工作模式,大部分性侵未成年受害者需要长期性、综合性、系统性的个案管理服务支撑,尤其是对于那些自身应对能力不足、家庭支持有限、社会资源缺乏的性侵未成年受害群体来说,性侵犯创伤的修复以及愈合是个艰难漫长的过程,而个案管理为受害群体所面临的生理损伤、心理创伤、经济窘迫以及社会适应等困境提供了多部门合作和多资源协调的行动框架和系统支撑。尽管如此,上述案例所展现的服务理念、服务需求的界定、服务过程、介入技巧以及对于男性未成年性侵受害者的关注对于提供这一人群个案服务的社工来说都具有很好的借鉴性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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