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失青少年,意为“失学、失管、失业”青少年。具体来讲,失学青少年是指中途辍学或者丧失求学机会的青少年;失管青少年是指脱离学校、社区和家庭管教的青少年;失业青少年则是指尚未有稳定的工作,处于寻找或准备寻找工作阶段的青少年。由于这部分青少年平日里多混迹于街头或其他娱乐场所,因此学术界(社会学、人类学与心理学)通常将此类少年称之为“闲散青少年”或“街头青少年”。这些青少年跟一般青少年最大的不同在于他们对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等没有系统认知,更谈不上伦理道德等基本修养,且由于没有接受正规教育,法律意识淡薄,很容易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2]
对“三失青少年”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美国芝加哥学派的威廉·富特·怀特对“街头青少年”展开的研究。他在《街角社会》一书中,对当时的“街角帮”——闲荡在街头巷尾的意大利裔青年——进行了参与式观察的田野调查。在他看来,这些少年群体有着他们特定的生活状况,熟知自己所生活的社区环境,并长期以来自发形成了非正式组织的内部结构及活动方式,与社区社会结构彼此相互作用。[3]之后,纳米比亚社会学家彭佩拉尼·穆福恩在南部非洲地区,对非洲街头青年从身份背景、引发原因以及相关干预政策的制定等三个方面展开分析,提出整治“街头青少年”现象要多部门联合,走综合治理之路。[4]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也开始了对“街头青少年”现象的研究,张园在《走进街角社会》一文中,以生动形象的场景描绘将我们带到这些“街头青少年”所生活的世界中,文章对“街头青少年”的外形、行为方式和心理特征[5]及整体的类型[6]、形成原因展开详细的分析[7]。马德峰、李梅等人在《透视街角社会——对苏北小镇一街角青年群体的调查》中进一步指出,尽管当前对街角青年的研究颇有成果,但对街角青年的具体定义却一直存在着分歧,“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认为,对街角青年应视其与照顾他们、为他们提供住所的成年人的关系而分门别类,分为街上的青年和街头流浪青年”。[8]其中,街上的青年主要指与家庭保持着联系,只是在街上参与经济活动的青年,他们会偶尔回家,有家的归属感;而街头流浪青年则是指脱离了父母的管教,独自在外生活的青少年。这一研究将“街头青少年”定义为“长时间待在街角;街角闲逛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没有从照管的成年人那里得到足够的保护、监督,但保持一定联系”的青少年。这无疑是对“街头青少年”研究的深化,在此基础上,符平进一步对“街头青少年”及其与相关人群的联系展开分析,为研究“街头青少年”提供了更广阔的视野。[9]之后,越来越多的国内学者开始关注“街头青少年”这一群体,黄海从越轨社会学和亚文化理论入手,进一步剖析“街头青少年”形成及作出犯罪行为的原因[10],他提出,主流社会对这些青少年的漠视和歧视,无形中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非主流性;李金亚和管雷则聚焦于“街头青少年”群体的形成阶段、类型及特点分析。[11]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副教授李永年则通过对过往“街头青少年”服务工作的成效梳理,总结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对“街头青少年”群体有效治理的四元素:“与工作对象建立互信;工作员作为学习榜样;鼓励服务对象参与协助过程;容许服务对象从错误中学习”,[12]为我们开展社会工作介入工作提供了经验参考。
近年来,“街头青少年”的说法逐渐淡化,政府文件及社会组织更多开始用“三失青少年”的概念。这一概念相较于“街头青少年”来讲更加中性化,同时内涵进一步扩大,成为“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的统称。这些青少年并非注定会走向犯罪,但他们的处境却时刻提醒我们要去重点关注,并需要对他们的成长加以正确的引导。(www.daowen.com)
图1-2 三失/街头/闲散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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