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的改变
(1)成立两大集团公司
1998年3月16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化学工业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的政府职能合并,组建国家石油化学工业局,由国家经贸委管理。化学工业部和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下属企业及石油公司和加油站,按照上下游结合的原则,分别组建两个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公司和若干大型化肥、化工产品公司。1998年7月2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两大集团公司正式宣布成立。[9]
(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改组并上市
1999年2月,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遵照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秀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互相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的指示,[10]开始实施大规模内部重组改制和上市筹备工作。依照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1999年10月25日《关于同意设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股份公司)于1999年11月5日正式创立;2000年4月6日、7日中油股份公司股票同时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11]重组后的中油股份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控股、境内注册、境外上市的公司,主要经营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油气管道运输、油气产品和化工产品销售等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政府对中油股份公司的控制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实现。[12](www.daowen.com)
(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改组并上市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2000年2月25日成立了其下属最大的控股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股份公司)。中石化股份公司是一家中上游一体化、石油石化主业突出、拥有完善销售网络、境内外上市的股份制企业,[13]2000年10月18日、19日分别在香港、纽约、伦敦三地交易所成功上市,2001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中石化股份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开采、销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化纤、化肥及其他化工生产与销售、储运,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石油、天然气、石油产品、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和其他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以及技术、信息的研究、开发、应用。[14]中石化是中国最大的石油产品(包括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等)和主要石化产品(包括中间石化产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单体及聚合物、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和化肥)的生产商和供应商,也是中国第二大原油生产商。
2.战略重组时期的发展特点
重组改制以来,中石油、中石化经历了重组、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境内外上市,持续重组、走向规范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历程。实施了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学习借鉴跨国石油公司的管理经验,坚持改革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强化企业管理,努力降低生产成本,适应市场需求,调整天然气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加强天然气相关经济问题研究,争取国家政策扶持等一系列举措,促进了天然气产业快速发展。以“西气东输”“川气出川”管线建设为代表,天然气管道从区域内向外延伸,使天然气资源和天然气市场实现有机结合。天然气勘探在东部、中西部和海域都取得了重大成就,液化天然气工程项目陆续建成、非常规天然气研究和勘探有了新的进展、国外进口天然气已从规划变为现实。中国天然气进入了大开发、大利用、大发展阶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