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研究页岩气矿业权公平分配与矿业纠纷调解法律制度的成果

研究页岩气矿业权公平分配与矿业纠纷调解法律制度的成果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页岩气产业发展必须立足于我国地质、水资源状况,实现核心技术从无到有的突破,增加单井产量、延长气井寿命、降低开采成本,推动页岩气由资源到商品的转化,而这正是破坏性创新的题中之意。对于新进企业而言,其战略目标显然不仅是增加页岩气产量,而且是夺取现有企业的市场份额。

研究页岩气矿业权公平分配与矿业纠纷调解法律制度的成果

如果说创新的本质是创造价值,那么技术创新的准确定义就应该是通过技术进步来提升经济绩效。根据对全要素生产率和经济绩效的影响不同,可以将技术创新区分为维持性创新和破坏性创新。维持性创新是根据主流市场的客户需求,来提高成熟产品性能的创新,是在结构不变的基础上,运用企业的专长在组件技术上做进一步提高的创新。[55]维持性创新的典型表现是模仿,创新的追逐者可以在现有技术和市场条件下锐意进取,通过听取客户意见来推行创新计划,追赶技术领先者,然而却没有开拓新产品、新技术、新市场与新领域的能力。[56]维持性创新可以将不确定性与风险降到最低,即使是最具突破性的、最复杂的维持性创新,也很少会导致企业失败。[57]与维持性创新不同,破坏性创新能够实现新产品、新技术、新供应源和组织形式等方面的根本性变革,在成本上或质量上形成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竞争优势,通过破坏性创新能够打击现有企业的基础和生命,而不仅仅是为本企业带来边际利润和产量增加,破坏性创新与维持性创新犹如炮轰和徒手的比较,前者所带来的效率提升比后者大得多。[58]当然,破坏性创新带来高收益的同时伴随着高风险,从创新初期的不被看好,到发展中的利基市场,再到颠覆成熟市场,企业一路在冒险,在成与败之间选择。[59]

我国页岩气产业发展需要的技术创新是破坏性创新,单纯的维持性创新难以担当助推页岩气革命的重任。这主要是由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的:第一,技术水平。页岩气产业在我国属于新兴产业,国内现有技术尚不成熟,没有成功经验可供模仿。尽管美国已经率先实现了页岩气商业化开发,但是简单的引进、吸收、消化国外技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维持性创新,只能在短期内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却难以克服核心技术落后、关键设备依赖的弊病,更何况由于地质条件等差异,美国的先进技术不能直接移植到我国。页岩气产业发展必须立足于我国地质、水资源状况,实现核心技术从无到有的突破,增加单井产量、延长气井寿命、降低开采成本,推动页岩气由资源到商品的转化,而这正是破坏性创新的题中之意。第二,风险特征。页岩气开采本身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在正式开采之前可能需要钻探多口空井,正式开采之后页岩气井的使用寿命有限,难以维持长期生产,其核心的水力压裂技术对水资源消耗极大,且易带来水源污染、局部地震环境问题,外部成本较高。该产业的高风险特性与维持性创新控制风险的前提相悖,却与破坏性创新风险收益双高的特征不谋而合。第三,产业结构。我国举行页岩气探矿权标的目的就是希望借此打破个别企业对资源矿业权的垄断,吸引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投资上游勘探开采环节,形成竞争性市场。对于新进企业而言,其战略目标显然不仅是增加页岩气产量,而且是夺取现有企业的市场份额。为了在产业链上游的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新进企业必须通过破坏性技术创新,形成超越现有企业的竞争能力。(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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