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岩气产业的发展,以提升能源效率为核心、以有效市场竞争为动力,必须依靠激励机制来激发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投资热情。投资构成页岩气产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量,[41]尽管政府投资金额巨大,但仍然无法弥补页岩气产业发展的资本缺口,必须通过制度设计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资页岩气产业,增强产业竞争力,降低产业风险,为产业发展带来活力。
我国现有的激励模式更加偏爱财政激励,却忽略了产权激励的作用。2015年4月,财政部联合国家能源局宣布,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对页岩气开采企业提供补贴。[42]不可否认,在产业发展初期,财政补贴对于开采成本较高、开采风险较大、在价格上缺乏竞争力的页岩气产业意义重大,有助于降低风险和相对价格,提升页岩气资源的市场竞争力,促成投资集聚,为产业发展带来机会。[43]但随着产业的发展,财政激励的弊病也会逐步显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与市场竞争所取得的收益不同,以财政补贴为代表的财政激励具有零风险的特点,往往成为产业和企业的首选,然而正是因为缺乏竞争过程,财政激励的授予难以确保公平。例如,页岩气补贴主要由已经实现量产的两大石油公司享用,很多进展缓慢的公司无法获得补贴。[44]第二,作为一种公共物品,财政激励的供给通常由政府决定,取决于政府选择,同时财政激励也为政府设租、寻租提供了条件,易造成权力腐败和财政资源浪费,妨碍页岩气市场发育。第三,财政激励容易使企业养成对政府的依赖,在政府授予补贴时投资、取消补贴时撤资,由于政府倾向依其财政利益而定,[45]财政激励本身具有较高的易变性,从财政补贴中食利的页岩气产业难以维持均衡和可持续的发展。(www.daowen.com)
财政激励有限,产权激励无限。财政补贴囿于短期性的特点,无法成为长效的激励机制,[46]只有有效率的产权制度,才能提供持久的利益激励,推动页岩气开发成为有利可图的盈利性产业而非坐享补贴的公益性事业。[47]产权的核心是保证努力与报酬成正比,产权激励就是投资激励和交易激励。一方面,只有实现矿业权的公平分配,引入市场竞争,改变国企与民企非对称竞争的格局,才有可能吸引民营资本的规模投资,建立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使民营企业通过市场活动而非寻租活动获得竞争优势和竞争利润。另一方面,只有实现矿业权的公平保护,在矿业权的有效期间内尊重其绝对效力,排除包括政府在内的任何人对矿业权的侵夺,才能打消矿业权人的顾虑,促使其进行风险勘探,培育页岩气市场的投资者而非食利财政补贴的投机者。此外,产权激励伴随着产权约束,有助于提升产业效率,增加社会整体福利。由于财政激励属于公共物品供给,意味着公共成本,通过补贴扶持页岩气产业相当于外化产业成本;相比之下,通过产权激励能够在减少财政压力的同时,有效降低产业发展的负外部性,促使企业在做出经济决策时考虑完全成本。由此可见,只有从财政激励到产权激励,才能摆脱政府的政治选择,推动产业的内生发展,实现产业由利基市场向主流市场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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