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矿业权财产权属性及纠纷调解研究

矿业权财产权属性及纠纷调解研究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无论是将矿业权定位为特别法上的物权,还是限制物权中的用益物权,都不影响矿业权的财产权属性,矿业权是一项财产权。矿业权人在授权的特定期限内,无需他人协助即可独立支配特定矿区或区块内的矿产资源,通过勘探或开采活动,获得地质资料或矿产品,排除他人、包括授权的政府部门对其行使权利的非法干涉。由此可见,矿业权符合财产权利的基本特征,应该归属于财产权利。

矿业权财产权属性及纠纷调解研究

无论是将矿业权定位为特别法上的物权,还是限制物权中的用益物权,都不影响矿业权的财产权属性,矿业权是一项财产权。财产权,即产权,是经济学上使用的概念,具有代表性的产权定义有:“产权是指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产权界定人们如何受益及如何受损,因而谁必须向谁提供补偿以使他修正人们所采取的行动。”[16]“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排他性权利,国家可视为在暴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组织处于界定和行使产权的地位。”[17]“产权是一个社会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权利”。[18]

经济学的产权概念相对宽泛,包括法学中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权利。法学理论研究主要从物权特别是所有权的角度适用产权概念,具有代表性的定义如“财产权是指存在于任何之中或之上的完全权利,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出借权、转让权、消费权和其他与财产有关的权利”。[19]尽管适用范围存在差异,但经济学的产权与法学的所有权都强调权利人对物享有支配并排他的权利,权利人可以凭借这种权利获得利益。[20]换句话说,如果某项权利符合上述特征,那么就应该被视为一项财产权利。矿业权人在授权的特定期限内,无需他人协助即可独立支配特定矿区或区块内的矿产资源,通过勘探或开采活动,获得地质资料或矿产品,排除他人、包括授权的政府部门对其行使权利的非法干涉。由此可见,矿业权符合财产权利的基本特征,应该归属于财产权利。

作为一项产权,矿业权的分配应该以降低交易成本、追求经济效率为目标。诺思和托马斯通过考察欧洲中世纪的发展历史后提出,有效率的产权制度是经济增长和国家兴旺的根本原因,创新教育规模经济、资本积累等只是经济增长本身,或者说经济增长的结果。[21]那么什么样的产权制度才是有效率的呢?这首先要考察产权促进经济增长的形式。(www.daowen.com)

产权发挥作用的形式是提供激励,促使人们将外部成本内化。[22]产权不清易带来外部性问题凸显、效率低下的弊病,我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即属于此类,因此立法者才设计了矿业权制度,希望通过清晰界定产权,促进产权流转和资源优化配置。但清晰界定的产权未必是高效的,产权的分配、特别是初始分配才是产权效率的决定性因素。根据科斯定理,如果没有交易成本,那么产权分配对经济效率并无影响,无论产权的初始分配如何,人们都可以通过协商和交易,使得产权流转至最高评价方,从而实现资源优化;然而,在交易成本为正的现实世界中,产权的初始分配对于经济运行效率就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23]

矿业权制度的设计者应该力求降低交易成本,促进矿业权的市场交易,通过市场竞争使得矿业权能够配置给对其评价最高的市场主体,也就是能够最高效地进行资源开采或生产经营的企业,在追求效率的过程中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