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认识过程中,感觉与知觉是难区分开的,它们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例如颜色总是某种对象的颜色,声音总是某种东西发出的,软硬属性也总是某种对象的,反过来某种对象也总是有颜色和硬度的。因此,把感觉与知觉合称为感知。观察力就是在感知过程中形成的,脱离感知过程,也就没有观察力。如果一个人没有任何感知能力,五官失灵,七窃不通,那么他是绝不会有什么观察力的。即使一个人有感知能力,但不让他感知任何外部对象,他也不会有观察力。国外有人做了如下一个实验:
让成人受试者呆在一个专门设计的特殊实验室内,不让他感知到任何一个外界对象。过了一段时间,受试者开始产生幻觉,随后又出现了极度警戒状态。并且伴随有闭锁恐怖症。又过一段时间,受试者对环境的兴趣完全消失,开始转向注意自身,产生忐忑不安情绪。受试者丧失了观察力。
观察力是在感知活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种能力,因此,又可以把观察力定义为:一种特殊形式的感知能力。
观察力同注意力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所谓注意力,是指人的意向活动的能力,是对事物和现象的警觉能力、选择能力,即指向能力和集中能力。注意力是观察力的基础,没有注意力,就没有观察力。因为观察力是人在观察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一种智力,而观察活动本身就是一种有目的有注意的活动,是一种有计划的意向活动。其实,观察力也就是注意力的聚合。
观察力是在观察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智力,但观察力不等同于观察。这是因为,观察力是一种智力,而观察则是一种人的认识活动,在观察活动中,不仅有观察力参与,而且还有人的思维能力参与,甚至还伴随着人的想象力。(www.daowen.com)
贝弗里奇指出:“必须懂得所谓观察不仅止于看见事物,还包括思维过程在内。一切观察都含有两个因素:
①感官知觉因素(通常是视觉);
②思维要素。这里所说的感官知觉因素就相当于观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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