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出版服务质量研究:问卷分析结果

出版服务质量研究:问卷分析结果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复审,应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编辑室主任一级的人员担任”进行比对,41.67%的出版社仅要求初级、中级编辑职业资格及以上是不符合保障体系规定的。与《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三审环节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进行比对,2.78%的出版社在这方面不符合保障体系的规定。

出版服务质量研究:问卷分析结果

1.选题策划阶段的问题

在对出版企业选题规划实施调查中,我们发现规划组稿的选题占全部选题量的比例在30%以内的出版社占30.56%,在30%~50%的占36.11%,在50%~80%的占19.44%,超过80%的占11.11%。我们设计本问题的意图是调查出版社组稿活动的规划性。选题规划与出版社的定位、目标及生产能力保证系统紧密相关。如果一个出版社规划组稿的选题占全部选题量的比例超过80%,那么它具有极为理想的前期控制;比例在50%~80%的较为理想;在30%~50%的为一般情况;在30%以下的则缺乏规划,说明该出版社的选题规划杂乱无章,或者说该出版社缺乏选题规划。

对于出版企业选题调研的途径,从调查来看,超过50%的出版社采用多于4种途径的调研方式:书店、网站、会议、教师。另外,来自开卷数据、读者、批发商和发行员的调研也均超过了30%,说明参与调研的出版社的单个选题的策划是经过多渠道的调研过程产生的。

在对出版企业选题论证会的调查中,我们发现86.11%的出版社会定期召开选题论证会,而11.11%的出版社不召开。在对选题论证会的选题如何确定的调查中,38.89%的出版社通过选题论证会投票决定选题,41.67%的出版社则由社领导确定。选题论证会是把关选题质量的有效关卡,如果不开选题论证会而由领导直接决定选题,那么就在质量把关上少了重要的一关。开了选题论证会,如果仅注重某些领导的意见,而忽视其他参与者的意见,则选题论证会形同虚设。

在对出版企业选取关注作者的首要因素调查上,我们发现33.33%的出版社关注作者的学术水平,36.11%的出版社关注作者的编写水平,16.67%的出版社关注作者的声望,5.56%的出版社关注作者的职称、职务。在为不同的图书选取作者时关注的首要因素是不同的,所以这个问题的调查结果比较符合常规的认识。

2.作者交稿前的过程控制问题

在对编辑是否对稿件进行中耕检查的调查中,我们发现66.67%的出版社进行中耕检查,而27.78%的出版社不进行中耕检查。对稿件进行中耕检查能在最大程度上及早发现作者的编写水平能否承担编写任务、其编写方向是否符合既定的编写目标以及在编写中存在的其他重大问题等,可以对稿件及早干预,防止在作者交稿之后才发现稿件严重不符合要求。不进行中耕检查的出版社,将确定作者后的书稿编写置于放任状态,使稿件质量难以保证。

对于签订合同的时机,61.11%的出版社在选题通过后即与作者签订合同,27.78%的出版社在稿件提交检查没问题后签订合同,5.56%的出版社在三审合格后即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的时机上,《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及相关规定并没有明确的约定,但从保证书稿质量的角度来看,在三审合格后再签合同能最大限度地保证书稿的质量,在稿件提交检查没问题后签合同也基本可以保障出版社的权益。选题通过后即签合同,就需要出版社做好中耕及前期稿件监控。

对于是否有出版社安排的社外专家审稿的环节,从调查来看,55.56%的出版社有安排这样的环节,38.89%的出版社没有。对专业性较强的稿件,安排社外专家审稿能在专业上保障书稿质量。这个环节在《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并未提及,但要求编辑是各个方面的专家并不现实。编辑保障不了的专业性,相关的专家可以弥补。

3.三审制度的落实问题

关于初审资格,参与问卷调查的22个出版社中,对编辑职业资格不做要求的占13.89%,要求初级及以上编辑职业资格的占27.78%,要求中级编辑职业资格及以上职称的占55.56%,要求副编审及以上职称的占2.78%。与1998年颁布的《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初审,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一般为责任编辑)”进行比对,13.89%的出版社对职称及编辑职业资格不做要求明显不符合保障体系的规定。

关于复审资格,要求初级编辑职业资格及以上的占2.78%、要求中级编辑职业资格及以上的占38.89%、要求副编审及以上的占58.33%。与《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复审,应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编辑室主任一级的人员担任”进行比对,41.67%的出版社仅要求初级、中级编辑职业资格及以上是不符合保障体系规定的。

关于终审资格,要求中级编辑职业资格及以上资格的占8.33%,要求副编审及以上职称的占91.67%。与《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终审,应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社长、总编辑(副社长、副总编辑)或由社长、总编辑指定的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人员担任(非社长、总编辑终审的书稿意见,要经过社长、总编辑审核)”进行比对,8.33%的出版社在这方面不符合保障体系的规定。

调查显示,初审、复审、终审严格地由三个不同的人完成的占97.22%,不严格要求由三个不同的人完成的占2.78%。与《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三审环节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进行比对,2.78%的出版社在这方面不符合保障体系的规定。

对三审各环节是否环环相扣的问题设计“三审中间如果一个审次的差错率过高是否会退回上一个审次”的调查显示,83.33%的出版社选择“是”,而11.11%的出版社三审并不相扣,三个环节间互不负责。

对出版社三审环节中哪个环节可以放在社外进行的调查显示,“初审可以放在社外”的出版社占38.89%,“复审可以放在社外”的出版社占8.33%,“三审都不放在社外”的出版社占44.44%。我们对放在社外环节的质量控制问题设计了“是否对外审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的问题。调查显示,仅33.33%的出版社对外审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高达58.33%的出版社未对外审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放在社外进行的初审环节,如果对外审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则很难达到质量控制的目的。

在对是否给作者看校样的调查中,我们发现86.11%的出版社给作者看校样。给作者看校样也是质量保证中非常重要的一关。

在对是否采用电脑编校系统的调查中,我们发现47.22%的出版社已经采用了电脑编校系统。采用电脑编校系统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记录过程,初、复、终审三个环节的修改过程均可见,可以提高编校工作的效率。但是,采用电脑编校系统后,出版流程就需要相应地进行改造,需要新的质量保证体系。

在对图稿由谁负责处理的调查中,我们发现社内有专人负责绘图及修图的出版社占25%,社外排版人员负责的出版社占72.22%。一般来说,图稿质量是一本专业图书最重要的质量衡量因素之一,安排专人负责绘图及修图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图稿质量,而如果放置在社外由排版人员完成,就需要对排版公司进行严格的质量筛选。

4.三校制度的落实问题

对是否有专职校对人员的调查显示,61.11%的出版社设置了专门的校对岗来负责校对工作,而38.89%的出版社没有设置专门的校对岗。与《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出版社应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校对人员,负责专业校对工作”进行比对,38.89%的出版社在这方面不符合质量保障体系的规定。

对三校流程的具体落实情况的调查显示,83.33%的出版社由三个不同的人完成该流程,而13.89%的出版社并非由不同的三人完成该流程,换言之,在这些出版社,三校流程可能被省略了部分环节,也可能三校流程由同一个人或两个人负责超过一次。在《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没有对不同的校次规定必须由不同的人完成,但从经验来看,同一个人进行相同的操作会受思维定式的影响,如果换人操作,能拾遗补漏,校对的效果会更好。

5.质检相关问题(www.daowen.com)

在对图书印前质检的抽查字数调查中,我们发现对不同的书设定不同抽查比例的出版社占55.56%,设定固定字数抽检的出版社占16.67%。对于同一本书的质检,抽查全书10%以上的出版社占8.33%,抽查全书5%~10%的出版社占5.56%,抽查全书5%以内的出版社占5.56%。另外,83.33%的出版社表示对精品图书会设定更高的质检标准,11.11%的出版社对所有图书共用一个标准。

在对印前质检不合格图书的相关人员处罚措施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不进行相应处罚的占13.89%,扣除部分工作量的占36.11%,扣除全部工作量的占2.78%,在工作量之外再扣款的占41.67%。设定此问题是希望调查出版社对印前质检的标准是否落实到位,不进行相应处罚的出版社明显在质检制度建设上存在缺陷。在对责任设计编辑制度和设计方案三级审核制度的调查中,我们设计了“封面设计方案的审定除策划编辑和责任编辑外是否有专人负责封面方案审定工作”的问题。调查结果显示,44.44%的出版社选择“是”,50%的出版社选择“否”。选择“否”的出版社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坚持设计方案三级审核制度。

对毛书检查的调查显示,75%的出版社将“印好的图书在装订前先做样书给编辑审定”,19.44%的出版社“不给编辑审定”。“不给编辑审定”的出版社对毛书检查环节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不做毛书检查,直接印装;另一种是由印务或其他部门对毛书进行检查。这两种情况都存在隐患:前者存在图书错装、漏装等隐患,后者存在编辑对图书的设计落实不到位的隐患。

对成品书检查的调查显示,86.11%的出版社定期进行,8.33%的出版社不定期进行,5.56%的出版社不进行。

6.编辑、印制工作量问题

对编辑每年加工字数的调查显示,出版社编辑年加工字数在800千字以内的占5.56%,800~1 500千字的占30.56%,1 500~2 500千字的占33.33%,在2 500千字以上的占27.78%。少于800千字,编辑对书稿的熟悉度太低,不利于把握第一手资料;高于2 500千字,对编辑的编校时间是个挑战,对出版产品的质量也影响较大。

在对图书在某一时间段(如春季、秋季)出版集中度的调查显示,19.44%的出版社的出版集中情况“非常严重”,55.56%的出版社“一般严重”,出版集中情况“比较均匀”的出版社只占19.44%。集中出版在出版工作中是个常态问题,特别是教材出版比重大的出版社,受教材季的影响,如果前期没有良好的选题规划,则受制于市场,很难调匀教材的出版时间。而在春秋季教材出版的高峰期,其质量问题会受到严重挑战。

对生产周期(从定稿到图书入库)的调查结果显示,1~1.5个月的占5.56%,1.5~2个月的占19.44%,2~2.5个月的占27.78%,2.5~3个月的占22.22%,3个月以上的占5.56%。一般来说,图书的理想生产周期是2~3个月。如果周期过短,则难以保证必要的流程时间。调研结果中,生产周期在2个月以内就属于周期偏短。

7.图书重版及读者反馈机制问题

在对作者改错样书回收制度的调查显示,44.44%的出版社会严格回收,50%的出版社不会回收。在重版印刷前的作者改错是提高图书质量的重要途径,改错样书的回收应该形成机制及制度,并严格执行。

在对读者信息反馈机制的调查中,47.22%的出版社有专人负责读者意见处理,但50%的出版社没有。在对是否有关于读者意见反馈时间、反馈处理等的工作标准调查显示,仅33.33%的出版社有工作标准,63.89%的出版社没有标准。这两项调研的综合结果显示,大部分出版社并没有有效的读者信息反馈机制。

8.对员工的培训

在培训形式上,各种选项的比例如表1-4所示。

表1-4 培训形式

培训内容所涉及方面的比例如表1-5所示。

表1-5 培训内容

调查发现,出版社将出版培训的重点列在国家法规与政策、与出版相关的国家标准、语言知识上。对于学科专业知识,61.11%的出版社也将其列为培训的重点。

关于培训频率的调查表明,47.22%的出版社每月进行一次培训,13.89%的出版社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36.11%的出版社每年进行一次培训。从调查来看,大部分出版社对员工培训的频率偏低。

关于资格考试激励度的调查表明,83.33%的出版社将工资或岗位津贴与员工职称挂钩,但还有16.67%的出版社未将工资或岗位津贴与员工职称挂钩。

在对新入社员工的培训问题上,我们在问卷上专设了一个“贵社新员工入社是否实行导师制(单选)”的问题。调查结果显示,38.89%的出版社实行导师制,而61.11%的出版社没有给新员工指定导师。由此可知,经验证明非常有效的导师制(或学徒制)在大部分出版社并没有得到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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