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劳动报酬权利的取得-立法工作纪事

劳动报酬权利的取得-立法工作纪事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和其他合法劳动收入,是劳动者用自己的劳动换来的应得的物质利益。为了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法从两个方面作了规定。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企业有自主决定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的权利。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对属于无故拖欠的,应受法律制约。

劳动报酬权利的取得-立法工作纪事

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和其他合法劳动收入,是劳动者用自己的劳动换来的应得的物质利益。为了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法从两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企业有自主决定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的权利。企业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来决定。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考虑到各地情况不一样,开放地区与内地不一样,就是在一个省里也不一样,所以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里定。国家要保证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保障劳动者能按月足额取得工资。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劳动者是靠工资生活的,如果不能按月得到工资,生活就无法保障。现在,有些外资企业、私营企业随意克扣、拖欠工人工资的不少,有的还相当严重。1994年上半年,山西的晋中、晋城、阳泉、朔州4个市对1800个非公有制企业调查,60%的企业克扣工资,少的二三个月,多的半年,个别的十个月。还有的企业干脆规定,入厂后先扣三个月工资不发,干满一年再补发,提前离厂的,就不给了。所以,劳动法特别规定,要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无故拖欠,是非常重要的。在征求意见时,有些地方、企业提出,一些企业不按时发工资的原因很复杂,有的是无故拖欠,有的是属于生产经营发生困难,资金暂时周转不过来。有些国有企业长期亏损,但又不能像私人企业那样,私人企业亏损资不抵债可以破产,或者解雇工人,国有企业对破产或者解雇是要十分慎重的。考虑到这种情况,要区别对待。对属于无故拖欠的,应受法律制约。如果说,是因为生产经营发生问题,应该做好工作,妥善处理。原草案规定是“不得拖欠”,考虑到以上复杂情况,改为“不得无故拖欠”,开了个小口子。在执行时,对什么是“有故”,要严格掌握。例如,有些企业由于经营困难一时资金周转不过来,可以说是“有故”,但有的企业用资金去扩大投资,造成发不出工资,那就不成,应当先发工资。有的企业一方面困难,发不出工资,但另一方面又买高档汽车,像这种情况不行,对企业负责人就应当给予处分。(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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