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都是赔偿,有共性,但两者性质不同。第一,国家赔偿是由于行使国家职权引起的,而民事赔偿是由于民事行为引起的;第二,国家赔偿由国家承担赔偿费用,民事赔偿由侵权者个人承担责任。因此,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又有不同的特点。
关于国家赔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根据以下原则确定的:第一,要使受损害人所受到的损失,能够得到适当弥补;第二,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状况;第三,便于计算,简便易行;第四,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法根据以上原则,对各种不同损害的赔偿标准和方式,分别作了规定。
关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第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第二,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第三,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第四,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国家赔偿法还规定,因违法拘留、非法拘禁和错拘、错捕或者改判无罪,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除按前面规定支付赔偿金外,还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www.daowen.com)
关于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原则是按已造成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第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第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第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第五,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第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第七,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落实赔偿费用,对保证赔偿有重大关系,因此国家赔偿法特别规定,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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