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关于正当防卫等问题的立法完善

关于正当防卫等问题的立法完善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是十分重要的,有利于制止犯罪行为,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维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害。同时,对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也需要完善,为了使公民敢于进行正当防卫,制止犯罪行为,放宽正当防卫的界限。关于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如何更好地体现从重从严的方针。

关于正当防卫等问题的立法完善

1979年刑法总则的规定,体现了刑法的基本原则,实践证明是合适的。这次修订,要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法制建设发展的要求,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对某些规定予以完善。

第一,正当防卫

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是十分重要的,有利于制止犯罪行为,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维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害。现在,有些犯罪分子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抢劫、行凶等犯罪活动,而被侵害人或者在场的人,不敢与犯罪斗争。

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有各种原因,要解决这个问题,也要采取各种办法,如依法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倡和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设立见义勇为基金,对见义勇为的人进行奖励,对因此受伤害的给以救助,等等。同时,对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也需要完善,为了使公民敢于进行正当防卫,制止犯罪行为,放宽正当防卫的界限。

第二,累犯和犯罪集团。

累犯和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极大,重大的犯罪案件中,不少犯罪分子是几进宫的累犯,或者是犯罪集团有组织进行的。因此,如何更好地与累犯和犯罪集团斗争,是一个重要问题。

关于累犯,提出的主要意见是:一,原规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三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是累犯,是否将“三年”改为“五年”。二,除原规定的对累犯不适用缓刑外,是否在减刑、假释方面,规定与一般犯罪不同的条件。(www.daowen.com)

关于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如何更好地体现从重从严的方针。

第三,关于自首、立功。

具体明确什么是自首、什么是立功。同时增加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为了鼓励犯罪分子检举立功,在分则中规定,犯有间谍罪、行贿罪毒品罪的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立功的,可以免除刑事处分。

第四,关于减刑和假释。

减刑和假释制度,是根据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的,体现了刑罚的目的,对促使犯罪分子悔过自新,有重大作用。但是,在执行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地方,对一些不该减刑、假释的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违法进行减刑、假释,没关多久便放出监狱,出来后继续进行犯罪,危害社会。如何针对存在的问题,予以完善。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是否合适,请同志们考虑。这次座谈会对做好刑法的修订工作,很有意义,但修订的工作量还相当大,任务十分艰巨。同志们回去后,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告诉我们。有些问题,我们也还要进一步与大家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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