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立法工作纪事:著作权法修改稿情况及问题

立法工作纪事:著作权法修改稿情况及问题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去年12月,国务院将著作权法草案提请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我们将草案送各地、中央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我们根据委员和有关方面意见,对著作权法草案进行研究,提出修改建议。现对著作权法修改稿中的几个问题说明如下:

立法工作纪事:著作权法修改稿情况及问题

(1990年6月24日)

去年12月,国务院将著作权法草案提请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我们将草案送各地、中央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法工委联合召开五次会议,请有关方面、有关部门、地方和一些专家参加,听取意见。我们还到云南、四川、黑龙江等地,到文化部、广电部、中央电台电视台、作协、美协、音协等部门和单位,召开了一系列调查会,听取作者(作家音乐家、美术家)、表演者(包括文艺团体)、出版社(包括音像出版社)、电台、电视台,有关部门和单位(包括版权部门、政府法制部门、法院科技部门、机电建筑、轻工等工业部门,科研单位、学校)、专家(包括版权专家、民法专家、刑法、诉讼法专家)的意见。

由于这个法比较复杂,涉及的方面多,各方面对有些问题的看法不完全一样。我们根据委员和有关方面意见,对著作权法草案进行研究,提出修改建议。在修改过程中,与国务院法制局、国家版权局的同志多次进行商议,请他们共同考虑如何具体修改。研究修改时,我们注意了以下几个原则:第一,要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第二,注意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同时考虑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需要。第三,要能够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出版事业的发展。第四,我们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要解决好翻译、复制外国作品的问题。第五,我国是一个文化历史悠久的国家,各民族有丰富的文化遗产,要发挥我们这方面的优势。第六,要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也要考虑国际的通常做法。第七,在总结我国保护著作权经验的基础上,要有前进,但要考虑实际情况,有些问题不能一下子都解决。(www.daowen.com)

现对著作权法修改稿中的几个问题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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