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著作权法保护内容广泛—《立法工作纪事》

著作权法保护内容广泛—《立法工作纪事》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没有形成文字的报告、讲学等,也受著作权法保护。从发展来看,著作权保护的客体,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的发展,还在不断增加,是列举不尽的。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有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法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著作权,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与一般作品不同,因此保护的办法也不一样,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著作权法保护内容广泛—《立法工作纪事》

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共列举了九项:

第一,文字作品。历史上最早的著作权是从文字著作开始的。它包括文学、艺术方面的文字作品,如小说散文、诗词等,也包括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方面的文字作品,如各种科学论文、专著等。

第二,口述作品。如没有形成文字的报告、讲学等,也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音乐作品是能够演唱或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戏剧作品包括话剧京剧和各种地方戏剧等。舞蹈作品是以舞谱形式表现,或者以艺术加工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舞蹈动作表现的作品。

第四,美术摄影作品。美术作品包括各种绘画(如水彩画、油画水墨画漫画等)、书法雕塑等。

第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电影是综合性艺术,是以拷贝形式固定下来的作品。对电视节目、录像,要区分作品和制品。作品是有创作的,如电视剧;如果只是把某人的报告录下来,没有创作,是制品,不是作品。(www.daowen.com)

第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第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即以图形表现的作品。

第八,计算机软件。由于计算机软件存在着与一般作品不同的特点,因此,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从发展来看,著作权保护的客体,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的发展,还在不断增加,是列举不尽的。有了这项规定,可以为今后的发展提供法律依据。但是,著作权的客体需要增加哪些作品;只能由法律或行政法规来规定。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有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法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著作权,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与一般作品不同,因此保护的办法也不一样,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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