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产生债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因。据说,我国一年大约要签订十亿份经济合同,国家计划的实现要由合同来落实,各企业间的协作要由合同来保证,公民物质文化的需要,要通过合同来实现,对外经济、技术、贸易交往,也要通过合同来进行。因此,合同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维护经济秩序,满足公民的需要,开展对外交往,都有着重要作用。
关于合同的概念,民法通则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的特点是:第一,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这与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同,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是合同。第二,必须是当事人达成协议。协议是合同的基本特征,当事人依法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合同成立。民法通则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的履行,民法通则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如果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怎么办?为了促使问题解决,《民法通则》专门对此作了规定,遇到这种情况时,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履行。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四,价款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www.daowen.com)
关于合同的转让。在调查中,不少地方特别是农村反映,有些建筑队本来没有力量承包某些建筑工程,但他承包了,承包以后就转包给别人,从中牟利,有的甚至多次转包,每转包一次扒一层皮,结果盖出来的房子质量很差。工商管理局同志强烈要求,对这个问题作出规定。民法通则规定,合同的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是说,不是不可以转包,如果要转包,第一必须取得对方的同意,第二不得牟利。这是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作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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