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民事活动可以代理,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也就是说,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通过代理人代理,这是原则;但也有例外,那些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不能代理。不能代理的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规定必须亲自实施的,例如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按继承法规定,遗嘱的设立、变更或撤销,只能由遗嘱人本人施行,遗嘱人不会写字的,可以请人代书,但代书人不是设立遗嘱人的代理人。另一种情况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根据代理权产生的不同,民法通则将代理分为三种:
第一,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发生的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是代理资格的证明,是代理人有权代理被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依据。为了防止事后发生纠纷,民法通则规定,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www.daowen.com)
第二,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例如,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代理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进行的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第三,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就是指定代理。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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