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在序言中指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的。这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序言同时指出,今后中国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明确了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表达了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
坚持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与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否矛盾呢?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人民身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反动统治的压迫,处于被压迫、被奴役、被剥削的地位。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长期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才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掌握了政权,成为国家的主人。历史实践证明,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就不能翻身,不能取得国家政权,不能成为国家的主人。人民的权力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它的奋斗目标是最终要实现共产主义,它代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广大人民的利益,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共产党的领导,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保证。
共产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最根本、最主要的是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靠党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靠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的主张和意见,只有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才能成为法律和国家的意志。宪法也好,法律也好,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其他决定也好,都是党的意见和人民意志的统一。(www.daowen.com)
党的领导和活动,是以宪法为准绳的。新宪法明确指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也庄严地宣布了这一点,十二大报告中指出:“特别要教育和监督广大党员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新党章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原则。从中央到基层,一切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又领导人民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广大干部、党员和群众,人人养成守法的习惯,可以形成不可抗拒的力量,新宪法就一定能够得到遵守和执行,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权力,就一定可以得到充分的保障。
新宪法的通过和施行,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将使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发展,必将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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