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是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的一条基本经验,同时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十六大提出,要做到“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如何才能实现这个目标,总结历史经验,我个人体会应当强调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我们党和国家对法制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有一个过程,通过历史实践,认识不断加深,不断发展和丰富。总结“文革”的教训,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实践证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人民当家做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需要,是加强党的领导的需要,是发扬和保障人民民主和巩固人民政权的需要,是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
第二,加强法制,必须广泛发扬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同时,健全法制必须以民主为基础,因为我国的法律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广大人民的意志,是党的正确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是代表和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宪法规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大和常委会制定法律,同时要监督宪法和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因此,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就必须加强和完善人大制度。这个问题,从我国的发展历史也可以看得很清楚。(www.daowen.com)
第三,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抓。立法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前提和标准,所以立法工作非常重要。但健全法制,不仅要搞好立法,还要保障法律的贯彻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此,在搞好立法的同时,还必须抓好依法行政,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普法等。这个问题非常重要,而且越来越重要。为什么?因为,如果立了法不执行,等于没法,“文革”期间是有惨痛教训的,所以邓小平同志特别强调提出,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979年以来,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就,以宪法为基础的一系列基本法制定了,在这种情况下,执法问题就越来越重要。
第四,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关键是要加强党对法制建设的领导。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江泽民同志说,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2002年“5·31”讲话)。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充分发扬民主是目标,严格依法办事是保障(2002年在全国人大和政协两会党员负责同志会上讲话)。如何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在党领导下制定宪法和法律,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二是在党领导下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三是党也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对此,党章、宪法都有明确规定。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今年6月29日,在建党83周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了第十四次集体学习,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党委和全党同志都要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我认为,其中之一就是要提高依法执政的水平,党委要善于把党对国家事务的方针政策,通过权力机关变成人人都必须遵守的法律,并领导严格遵守和执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