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法制遭到破坏:《立法工作纪事》揭露文革时期

法制遭到破坏:《立法工作纪事》揭露文革时期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66年发生“文化大革命”,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法制遭到破坏。这是一个惨痛的教训,为了防止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文化大革命”的混乱局面,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必须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完善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并使之成为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的不可侵犯的力量”。

法制遭到破坏:《立法工作纪事》揭露文革时期

由于当时对法制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不够深刻,八大提出的正确方针没能一贯坚持,对法制建设时而重视,时而放松,随着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957年反右派、1958年大跃进、1959年反右倾,几个法的起草工作一度停顿下来,人大常委机关人员精简,从1956年的360人,1958年减为59人。1959年6月国务院机构调整时,把法制局撤销了。1962年党中央在北京召开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纠正“左”的倾向,毛主席又提出不仅刑法要搞,民法也要搞。这时刑法、民法的起草工作又恢复,刑法草案搞到33稿,并报党中央政治局常委审查。在常委机关工作的同志形容这一段立法工作情况时说,起草法律是几起几落。

1966年发生“文化大革命”,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法制遭到破坏。“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很多,其中之一,就是没有重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专门讲了这个问题。《决议》指出,“难于防止和制止‘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没有能把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或者虽然制定了法律,却没有应有的权威”。这是一个惨痛的教训,为了防止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文化大革命”的混乱局面,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必须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完善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并使之成为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的不可侵犯的力量”。邓小平同志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针对过去存在的问题,明确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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