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五、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五、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问题,是宪法规定的我国法制的一个重要原则。今年,江泽民同志在对人大、政协两会党员负责人的讲话中,特别强调指出:“维护宪法尊严和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国家的政令和法制的统一,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从我国法制体系讲,过去只有全国人大可以制定法律。为了维护法制的统一,宪法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五、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问题,是宪法规定的我国法制的一个重要原则。今年,江泽民同志在对人大、政协两会党员负责人的讲话中,特别强调指出:“维护宪法尊严和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国家的政令和法制的统一,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

为什么强调维护法制统一的问题?第一,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不是联邦制。第二,这是党的领导及中央方针政策得以贯彻的一个重要保证。因为党中央对国家事务的政策要通过全国人大制定成法律来贯彻实施。第三,市场经济必须打破地区、部门的分割和封锁,反对不正当竞争,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第四,现在一些部门和地方的保护主义相当严重,这不仅表现在立法方面,在执法方面也有这个问题。

从我国法制体系讲,过去只有全国人大可以制定法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立法体制进行了改革,除法律外,还有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了维护法制的统一,宪法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地方性法规还不得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因此,制定地方性法规时,一定要注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是怎么规定的,不要抵触。要从全局出发,防止为了部门或地方的利益,做出与法律抵触的规定。(www.daowen.com)

宪法规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抵触的情况下,制定地方性法规。根据这个规定,地方性法规有三种情况:一是,结合地方情况,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体化;二是,对某些不需要制定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属于地方的特殊问题,制定地方性法规;三是,有些问题经验还不成熟,马上制定法律或行政法规有困难,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成熟后,再制定法律或行政法规。1979年以来,情况有了很大发展,一是,立法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二是,随着经验的积累,改革全面铺开,这与过去也不相同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更多地或者说主要应当是根据地方情况具体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对地方的特殊性问题做出规定。我们在起草、制定法律时,都要征求和听取地方人大的意见,希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所以要这样做,好处是可以使法律的规定,符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因为法律制定后,全国各地都是要遵守执行的;同时,地方也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的精神,有利于结合地方情况,正确、全面地贯彻实施。

以上是我个人的即席发言,供同志们参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