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同志对政策很重视,但对法律不太重视,他们不了解政策与法律是什么关系。政策与法律是什么关系呢?法律是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正确的党的政策的具体化、法律化。党根据形势决定政策,政策经过实践证明正确的,制定为法律。这里有三层意思。一是,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政策。对任何事情,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政策,只有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政策,才能成为法律。二是,法律是政策的具体化。政策一般比较原则,例如,我们对犯罪分子实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那么对哪些罪要从重,哪些罪可以从轻;什么情况从严,什么情况从宽,要由刑法具体加以规定。例如,我国耕地少、人口多,我们的政策是要“切实保护耕地”“保护、开发土地资源”。怎么保护耕地,开发国有荒山荒地怎么办,国家建设用地怎么办,乡镇建设用地怎么办,要由土地管理法予以具体规定,从批准程序、法律责任等等各方面来具体贯彻上述政策。又如,我们对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政策,既要“体现国家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同时保持香港的稳定繁荣”,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那么,在政治、经济、文教等各方面,还有审判等,哪些权属中央,哪些权属特别行政区,要由香港基本法予以具体规定。再如,对游行示威,我们的政策是“既要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游行集会的权利,又要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定”。根据这个方针和政策,对哪些游行集会应当批准,哪些不能批准,申请批准的程序,游行、集会时应遵守什么,法律责任等,要由游行示威法予以具体规定。又如,要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那么商品交换根据什么原则和规则,双方当事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等,要由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等具体规定。再如,我们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为了吸引外资,对外资企业实行优惠的政策。如何优惠,需要由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以及涉外税法予以具体规定。三是法律化。法律与一般政策和道德不同,法律是与国家权力连在一起的,对道德是提倡,但是对法律就必须遵守和执行了。当然,我国法律是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反映人民的意志,因此我国法律的遵守和执行,是建立在广大人民自愿的基础上的,这是不同于剥削国家法律的一个特点。但是,从法律的特性来看,是以国家强制力做后盾来保证贯彻执行的。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党的政策是法律的灵魂,而法律是政策的具体化。因此,只有掌握好政策,才能更准确、全面地执行法律。例如,刑法对犯罪的量刑,都规定有一定的幅度,在社会治安严重的时候,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应当采取“依法从重从快”的政策;如果社会治安好转了,量刑就可以轻一点。同时,只有严格依法办事,才能更好地贯彻党的政策。例如,只有严格依照土地管理法办事,才能更好贯彻党关于“切实保护耕地”的政策。由此可见,严格执行法律与掌握政策是统一的。那种把政策与法律对立起来,重视政策不重视法律,或者重视法律不注意政策,都是不对的。我们应当既要掌握好政策,又要严格依法办事。
法律与政策从总的方面讲,是统一的、一致的。有没有不一致的时候呢?在个别情况下,也有不一致的时候。因为,情况在变化,由于情况的变化,政策要随着改变,法律的某些规定就不完全适应了。发生这种情况时怎么办?应当根据新的情况,通过法定程序,对法律中不完全适应的条文,及时予以修改或补充。但是,在法律没有修改之前,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事。(www.daowen.com)
作为一个领导者,为了把工作做好,一定要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同时也必须注意学习宪法和法律。当然,大家工作很忙,要求对什么法都熟悉是不大可能办到的。但是,对宪法应当熟悉,对有关的法律应当熟悉。最重要的是,要在思想上,正确认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树立法制观念。这样,在工作中决定处理什么问题时,可以找熟悉法律的同志当参谋、助手,帮助考虑研究,不仅要注意是否符合政策,而且要注意是否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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